今日話題:被收養就是欠他們一家子所有人嗎?接下來小編就帶領大家來看看,網友們是怎么看待這個問題的。
沒人站在養女角度看,我也是養女養父養了我十三年,工作以后每年給錢,現在每月給生活費,他給他孩子買房子我買房一分不支持,現在確要我出錢給他老家修房子 我不愿意就是白眼狼
幾十年前的農村普通家庭,供養她上大學已經是天大的恩情了,我今年36,和我同齡的,整個村只有3個女生上了大學,難道別的沒上大學都不是親生的?大家都窮啊,能把孩子養大已經很不容易了。
從這個收養的孩子角度講,她拿姨媽一家當家人,結果家人跟你算賬,你怎么想?要是你爸媽在你畢業了,就跟你說你花了我多少多少,以后把錢還給你哥,你怎么想? 這是就跟寄住親戚家一樣,所有人都要求孩子感恩,但是孩子爹媽呢,這本該是他們的責任呀~現在全變成這個孩子欠的債務了
我從小父親早逝,母親改嫁他鄉。是沒有孩子的堂爺爺奶奶收養我和弟弟長大。我很愛堂爺爺奶奶,為了贍養照顧爺爺奶奶我放棄去德國工作的機會。如果有來生我還要和爺爺奶奶做一家人。現在爺爺奶奶都已去世,我想他們時就去看奶奶的弟媳婦,給老人零花錢,給她買禮物,我覺得舅奶奶是我和奶奶之間唯一的聯系,看見舅奶奶,就覺得特別親切。
關于恩情,我的理解不一樣,我覺得不是被收養的孩子應該認,甚至還這個恩情,而是這個被收養的孩子的父母應該認和還這個恩,生母病逝,還有生父在。撫育孩子是父母的義務,你沒做,別人替你做了,應該是沒盡義務的人感恩,不應該要求孩子感恩。因為孩子本來就應該獲得一份撫育。只有認為,孩子沒人撫育而亡是正當的,在有人承擔其撫育的時候,孩子才應該感恩。否則,他本來就應該有一份撫育,現在有了一份撫育,他又沒有額外獲得什么,他感恩啥。
其實這就是一個循環,心地善良懂感恩的孩子會遇見好的養父母,而白眼狼卻會遇見惡毒的養父母,為啥,這是跟被收養人自身的三觀有很大的關系,懂得感恩的一口水,一口飯,能有一個遮風擋雨的房子,不必流落街頭就已經很感謝了,因為這些才是他她的本來人生軌跡,所以只要養父母給他她一口飯吃,一間房住他她都很感激,要是再能給他們買幾身衣服,給肉吃,給學上,那更是覺得是大恩,因為人家完全也可以做個旁觀者不管他們,而白眼狼只會想為啥我得到的這么少,你既然收養了我,你就應該讓我錦衣玉食,讓我無憂無慮,就算他們得到的再多,只要有一丁點沒滿足他們的,就會自怨自艾,愿出身,愿養父母惡毒,沒辦法,那白眼狼就是白眼狼喂不熟的
看了下面一些被收養的經歷,以及自己身邊的,覺得這還真是個難題。父母撫養孩子希望被贍養是理所當然也是法律規定的,只是對于養子女這種索取可能會來的早些,也不會和親生的完全平衡,因為對于養父母來說他確實付出了責任以外的東西,他把這事看做一種親情投資索取回報也很正常吧。但養子女對這個往往異常敏感,同等情況下親生的覺得責無旁貸的事,他會看做一種還債,還完就該兩清,如果還多了那就該等同親生的享有遺產權。這對領養方確實存在親情投資突然歸零的風險,所以你看普通中國家庭領養概率遠沒西方高,我們這種家庭組織結構還是不太完美兼容領養
聽同事講過一個真實故事,一家收養了一個女孩,這家家庭條件比較好,讓女孩上學(應該80年代末)。到了初中,女孩在鎮里上學,每天從親生父母村里過。親生父母知道了,就攔著女孩說了實情,再給點好處。女孩想回親生父母家。養母說了,回去可以,從此一刀兩短,不能再回頭。女孩回到親生父母家。沒多長時間,就不讓她上學了。她后悔了,但是養父母家回不去了。又過了幾年,親生父母把她嫁給了一個年齡大的男人,拾了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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