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高質效辦好毒品案件 加強禁毒綜合治理”新聞發布會,通報2024年以來檢察機關懲治毒品犯罪工作情況,發布檢察機關懲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苗生明提到,檢察機關加強偵查監督工作。
各地檢察機關積極發揮與公安機關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作用,持續加強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對毒品犯罪線索深挖徹查,及時追捕追訴毒品犯罪上下線、共同犯罪等關聯犯罪分子,實現全鏈條打擊。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對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3300余件;監督立案1600余件;糾正漏捕1000余人,其中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250余人;糾正遺漏起訴罪行1200余人,糾正遺漏同案犯1900余人,其中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200余人;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4500余件。
如湖北檢察機關辦理的趙某某販賣毒品案,通過細致審查全案證據,查證被遺漏的趙某某販賣毒品犯罪事實42起,并引導偵查機關查獲遺漏的上下游販賣、運輸毒品的犯罪分子8人。
檢察機關加強審判監督工作。各地檢察機關綜合運用抗訴、糾正意見等監督方式,及時糾正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明顯不當、審判程序嚴重違法等問題。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對毒品案件提出二審和再審抗訴450余件,已改判230余件,對110余人加重了刑罰。同時,通過書面糾正審判活動違法450余件。
如湖南檢察機關辦理的黃某某販賣毒品案,對一審判決遺漏販賣冰毒123克的事實認定錯誤,導致量刑畸輕,依法提出抗訴,二審法院依法將黃某某的有期徒刑刑期由一年六個月改判為十五年;湖北檢察機關辦理的張某某等四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案,對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認定罪名錯誤,明顯影響量刑,依法提請抗訴,二審法院依法再審恢復一審判決的毒品罪名及量刑。
此外,各地檢察機關健全內部協作機制,推動刑事檢察部門與檢察偵查、刑事執行檢察、行政檢察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一體化推進對毒品案件的法律監督,形成融合式監督新局面。
苗生明還提到,在追訴毒品犯罪的同時,注重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職務犯罪線索;對刑罰執行中發現的毒品漏罪漏犯線索,及時移送刑事檢察部門;深入推進強制隔離戒毒檢察監督,做好毒品案件行刑反向銜接。
“如遼寧檢察機關刑事檢察部門辦理高某某等人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時,發現4名司法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的線索后,及時移送檢察偵查部門立案偵查,對相關司法人員以徇私枉法等罪名予以刑事追訴。”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馬曉晴
(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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