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江練琴
披著事業單位司機的外衣,編造公務接待的謊言,鄒某用這樣的手段,騙走了他人價值24萬余元的香煙和白酒。
經由湖北省麻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這起詐騙案迎來判決:被告人鄒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同時處以罰金一萬一千元,并被責令退還全部違法所得。
6月25日,承辦檢察官李娟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了案情始末。
鄒某,麻城人,36歲,是當地一家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主要從事汽車駕駛員工作。
回想起被騙的經過,被害人王某語氣中滿是懊悔:“我是通過岳父認識的鄒某,他當時是一家單位的司機,說自己所在單位平時需要采購大量煙酒,也認識一些其他單位領導,能幫忙代采。我正好做煙酒銷售,就輕信了他的話。”
本以為是熟人牽線的生意,卻不料成了詐騙的開端。
承辦檢察官介紹,從2023年2月到12月,鄒某多次以單位領導宴請賓客、對外公務接待等理由,向被害人王某、程某訂購大量香煙和白酒。“每次都是說盡快結算,可欠款是越拖越多。”
面對王某和程某的催款,鄒某卻開始以各種理由搪塞拖延。為了穩住被害人,他甚至偽造了一份煙酒采購合同,還在上面蓋上了公章。
程某表示:“他后面為了怕我起疑心,給了我一份煙酒采購合同,上面還蓋著單位的公章。后來,我才發現這個章子是P的,他也因為這些事被單位辭退了。”這份偽造的合同,不僅暴露了鄒某的詐騙本質,也讓王某和程某的財產遭受巨大損失。
兩人報案后,鄒某很快歸案。“這些煙酒得手后,被鄒某轉手賣掉,錢財已經揮霍一空。”承辦檢察官介紹,日前,經過該院依法提起公訴后,當地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
“此類案件的受害者,多因輕信對方單位身份和熟人關系,放松了警惕,導致被騙。”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商家在交易時務必核實采購方身份,可通過官方電話、企業公示平臺等渠道查證;堅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若需賒賬,必須簽訂正規合同并要求對方提供擔保;面對大額訂單,要明確約定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細節。只有時刻保持清醒,才能避免成為詐騙分子的“獵物”,守護好自身財產安全。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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