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東北角的鼻頭角,住著一位名叫孫國華的老兵。60歲時,他迎娶了比自己小37歲的陳文婷,引發鄰里議論紛紛。有人笑他老牛吃嫩草,有人說他傻,娶了個精神有問題的姑娘。孫國華卻說:“她不嫌我老,我怎能嫌她瘋?”這對夫妻的故事,背后藏著多少辛酸與堅持?讓我們走進他們的生活,看看這份跨越年齡與病痛的真情。
我叫孫國華,1920年出生在福建的一個小村莊。家里窮,房子是泥墻草頂,門口幾畦菜地是我和父親的全部家當。13歲那年,母親得了一場高燒,沒挺過去,家里就剩我和父親相依為命。他是個老實巴交的莊稼漢,每天挑著扁擔下田,回來時滿身泥土,總嘆氣說:“沒個女人,家不像家。”15歲時,他開始給我張羅婚事,可我又瘦又小,家里窮得叮當響,村里沒幾戶人家愿意把女兒嫁過來。
拖到17歲,父親終于定下了一門親事,女方是隔壁村的蕓妹。她比我小兩歲,小時候我們一起抓過泥鰍,她笑起來眼睛彎彎的,像月牙。1938年,我18歲,父親催我趕緊把婚事辦了。我覺得自己還年輕,想多念點書,就去了縣城的中學。縣城里,石板路上商鋪林立,空氣里混著油條香和塵土味。我寄宿在學校,啃著硬窩頭讀書。1940年,我攢夠錢準備回家娶蕓妹,卻收到父親的信,說她得了急病,沒救回來。我捏著信,站在宿舍窗前,半天沒回過神。
蕓妹走了,我不想回村,留在縣城找了個小職員的活,想娶個城里姑娘。父親不甘心,在老家又介紹了幾個對象,我嫌她們土氣,總推脫。城里姑娘呢,見我穿布鞋,說一口鄉下話,也看不上我。婚事就這么拖著。1949年,我29歲,還是光棍。父親氣得把我從縣城拽回家,站在院子里吼:“今年不結婚,你就別回來了!”小姨也替我著急,說:“國華,我給你找了個對象,明天來我家見見。”
那晚我睡在小姨家,半夜被急促的敲門聲吵醒。小姨低聲說:“別出聲,好像有人。”門被撞開,三個穿軍裝的人沖進來,手電光亂晃,翻箱倒柜后指著我說:“你,跟我們走!”我問去哪兒,他們推搡著我往外走,手被麻繩綁得生疼。夜黑得像墨,走了整整一夜,天亮時到了一片空地,旁邊蹲著一群人,個個低著頭。第二天,我們被趕到三都澳碼頭,上了軍艦。船開了八天,風浪大得站不穩,嘔吐聲不斷。我抓著欄桿,心想:這輩子怕是回不去了。
船靠岸后,我到了臺灣宜蘭。先是二十多天的訓練,教官讓我們站軍姿、扛槍,嗓子喊啞了。訓練完,部隊被送到汕頭打仗。幾個月里,我們在潮安、豐順、梅州轉戰,吃的是稀粥,睡的是泥地。1949年10月,金門戰役打響,我當副班長,帶五個壯丁。戰場上,炮聲震耳,硝煙嗆得喘不過氣。我們這些壯丁,餓著肚子,哪有力氣打仗?仗打完,部隊駐守金門三年,后來又去了澎湖、臺南、臺中、臺北。我在部隊待了快20年,1969年,49歲時退役。
退役后,我用積蓄在鼻頭角蓋了四間石頭房,背靠山,面朝海,門口種了兩棵芭蕉樹。我買了四條狗、十只雞、六只羊,院子里雞鳴狗吠,挺熱鬧。我喜歡這些小動物,它們不嫌我這個大陸來的老兵。可夜里躺在床上,總覺得缺了點啥——沒個女主人。可我這年紀,又是從大陸來的,誰會把女兒嫁給我?早些年,有人介紹對象,一聽我來歷,頭搖得像撥浪鼓。50多歲時,我幾乎不抱希望了。
陳文婷是臺灣本地人,1957年出生,比我小37歲。她家境不好,13歲時,父親出海被漁網纏住淹死了。她母親帶著她和兩個弟弟妹妹艱難度日。15歲那年,她母親再婚,找了個嗜酒的男人,醉了就打人。陳文婷被打得受了刺激,精神出了問題。她母親說她平時跟正常人差不多,可鄰居私下說,她繼父不光打她,還做過更不堪的事。這讓她的病更重了。
1979年,我59歲,媒人找上門,說給我找了個20來歲的姑娘,叫陳文婷。我以為她在開玩笑,皺眉說:“別逗我,我早不指望了!”媒人忙解釋,說陳文婷是臺灣本地人,家境不好,精神有點問題,但平時跟正常人差不多。我聽完心里犯嘀咕,一個正常姑娘誰會嫁給我這把年紀的老頭?可媒人勸我先見一面,我勉強答應了。
第一次見面在她家。她家是低矮平房,院子里晾著幾件舊衣服。陳文婷站在角落,穿件洗得發白的藍布裙,低著頭。她母親想給她換衣服,她推開手,倔強地站著不動。她母親尷尬地笑,說她不愛打扮。我點點頭,捏著茶杯,茶苦得發澀,喝了一口就放下了。陳文婷偶爾抬頭看我,眼神清亮,帶著點戒備。幾天后,媒人問我想法,我苦笑:“我還能挑啥?”她說女方也沒意見。我提議讓她娘倆來我家看看,免得以后后悔。
幾天后,媒人帶她們來了。我的石頭房簡陋,但收拾得干凈,羊圈雞舍齊全。陳文婷一進門就東張西望,蹲在羊圈前看羊羔。我問她喜不喜歡,她咧嘴一笑,露出幾顆不整齊的牙,說:“喜歡。”她伸手摸羊毛,動作小心翼翼。我心想:能喜歡小動物,應該能過日子。沒多久,1980年,我60歲,她23歲,我們結了婚。婚禮在村里小祠堂辦,擺了四桌,鄰居們帶米酒來湊熱鬧。陳文婷穿紅旗袍,臉上抹了點胭脂,笑得靦腆。
婚后頭一個月,她像正常媳婦,洗衣做飯喂雞,干得有模有樣。有天我放羊回來,她端著熱菜湯站在門口,碗邊還有她擦手的水漬。我喝了一口,咸得發苦,心里卻暖暖的。可好景不長,一個多月后,她病發了。那晚我睡覺翻身碰到她,她猛地跳起來,尖叫:“你打死我!”我嚇一跳,問她咋了,她抱著頭自言自語。從那天起,她狀態越來越糟。早上坐門口看海,一坐半天。有時我回來,她沖我罵,嗓門大得鄰居都聽見。洗碗刷一半,碗摔了;洗衣服,扔進羊圈。
村里有個小學,離家不遠。她沒病時,愛看孩子上下學。病發后,她跑去學校門口,摸小孩手,齜著黃牙笑,把孩子嚇哭。一次兩次,家長們開始投訴。我怕出事,用繩子把她拴在家。她母親見我帶回去,皺眉說:“又送來干啥?我們管不了!”我問她啥病,她說是被打傻了。后來我聽說,她繼父喝醉后害了她。我氣得攥拳,但看她瘦弱的樣子,又覺得可憐。她有家回不去,我又何嘗不是?
我帶她去醫院,先是臺北榮民總醫院,后跑了高雄武裝部隊總醫院和桃園武裝部隊總醫院。醫生說她可能是精神分裂癥,建議住院。可我家有羊有雞,離不開人。住院幾天就得回來,藥一斷,她又犯病。為防她跑出去嚇人,我買了條鐵鏈。每天放羊前,把她鎖屋里,回來喂她飯。她愛吃辣豆腐乳,一塊下去能吃一碗飯。鄰居說:“她是累贅,送走吧!”我瞪他們:“她不嫌我老,我能嫌她瘋?”他們笑我傻,我懶得爭。她嫁我時好好的,瘋了也是命。
后續發展與人物結局
日子成了固定模式:早上放羊,中午做飯,下午繼續放羊,太陽落山回家。家里四間房,三間養雞羊狗,剩一間我們住。我用三合板隔成兩半,前半是客廳廚房,后半是臥室,木板床鋪著花布被。屋里還有舊冰箱和黑白電視,信號不好,滿屏雪花。陳文婷病時好時壞,好時刷碗洗衣,壞時摔東西或發呆。有次我回來,見她把衣服扔雞舍,雞踩得全是泥。我嘆氣,撿起來重洗。
1987年,臺灣開放探親。我給老家寄了幾封信,寫上父親當年的地址,幾個月沒回音。我坐院子里看海,心想:不回也好,回了咋辦?她誰管?1990年,我70歲,賣了十幾只羊,攢錢在鼻頭小學對面山坡買了塊墳地。放羊累了,我坐墳地旁小亭子看海,風咸得瞇眼。我沒兒女,朋友死的死,老的老,我走了,誰照顧她?
我試著帶她看病,跑遍醫院,醫生都說要住院。可我離不開家,藥一斷,她又犯病。后來她安靜了些,不摔東西,偶爾坐門口看孩子發呆。我知道,她離不開我,我也放不下她。別人笑我們,我不理。夫妻一場,講情義。她不嫌我老,我不嫌她瘋。這輩子,我們就這樣綁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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