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局今日發布緊急安全提示,宣布自6月28日起將全面升級對旅客攜帶充電寶類產品的安全管控措施。根據新規要求,境內航班將嚴禁旅客攜帶未獲得3C認證標識、3C標識模糊不清、屬于廠家召回范圍或特定問題批次的充電寶產品登機。
今年以來,民航領域連續發生多起因旅客隨身攜帶充電寶等鋰電池設備引發的機上起火冒煙險情。經調查發現,近期多個知名品牌充電寶生產廠商因電芯存在過熱風險,相繼對多批次產品實施主動召回。與此同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依法撤銷或暫停多家充電寶及電芯生產企業的3C強制認證資格。這些情況充分表明,當前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產品存在不容忽視的質量安全隱患,對航空器運行安全構成的威脅呈上升態勢。
為有效防范安全風險,民航部門決定在現行運輸規定基礎上,嚴格參照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標準,實施更為嚴格的管控方案。要求航空運輸企業及其銷售代理人通過官方網站、售票環節等多渠道加強安全警示宣傳,重點向旅客普及問題充電寶的安全風險及最新管控政策,引導公眾主動避免攜帶不合格產品出行。各機場管理機構需綜合運用廣播系統、航顯設備等載體,在安檢通道、值機區域等關鍵位置設置醒目提示,通過張貼宣傳材料、循環播放安全須知等方式,構建多維度、高頻次的安全告知網絡。
在具體執行層面,各機場安檢部門將強化對旅客隨身行李中充電寶產品的查驗力度,運用技術檢測與人工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堅決杜絕問題產品進入航空器客艙。為做好旅客服務保障,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在安檢區域增配服務人員,針對政策咨詢、物品處置等需求提供專業指引。特別強調要科學設置充電寶自棄處置點和臨時寄存服務區,制定標準化的暫存流轉程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為旅客提供便利,爭取旅客對安全措施的理解配合。
新規同步要求各運輸主體加強從業人員培訓考核,確保地面服務、客艙乘務等崗位人員熟練掌握鋰電池產品安全知識及新政要求,能夠準確解答旅客問詢。各單位還需完善鋰電池起火冒煙等突發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通過實戰演練強化一線員工的應急處置能力,重點提升火情早期識別、快速響應、協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操作水平,確保遇有突發情況能夠實施科學有效的先期處置,全力維護航空運輸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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