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李美
6月23日,十堰市竹山縣法院依法對一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魯某因多次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其片劑共計18.13克,非法獲利25.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期間,魯某為牟取暴利,多次向多人販賣毒品。其中,販賣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約12.88克,甲基苯丙胺(冰毒)約5.25克,毒品總量達18.13克。通過這一系列犯罪活動,魯某非法獲利高達252000元,犯罪事實清楚,證據鏈條完整確鑿。
2025年3月13日,該案被提起公訴。承辦檢察官介紹,魯某被抓獲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符合法律規定的“坦白”情節,并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現出明確的認罪悔罪態度。
基于上述法定和酌定從寬情節,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最終獲得法院采納。經審理,法院當庭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魯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此次宣判活動,竹山縣檢察院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代表走進法庭旁聽,將司法審判置于陽光之下,旁聽席上專注的目光,見證著司法的公正與權威,也讓社會公眾直觀感受到毒品犯罪必然會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有效發揮了“審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社會效果。
“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的毒品犯罪,司法機關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堅決從嚴懲處。同時,對于主動認罪悔罪、符合法定條件的被告人,法律也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承辦檢察官表示,魯某案的判決再次向全社會發出明確信號:毒品是絕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任何涉毒行為終將付出沉重代價!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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