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的一天,遼寧鞍山的一位漁夫,帶著工具來到大河里捕魚,當把漁網從水中拉出來時直接嚇癱在地,因為漁網里竟然有一條人腿。
過了好幾分鐘,漁夫才從驚嚇中恢復過來,立即跑回家撥通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案后,鞍山警方火速驅車來到案發現場,經過幾個小時的努力,又陸續在河里打撈出不少尸塊。法醫將這些尸塊拼接在一起,確定受害人是一名中年男子,年齡在40到45歲之間,遇害后尸體遭到分尸,并被拋在河水之中。
按照“遠埋近拋”的犯罪手法,警方猜測死者應該是附近的村民,隨后派出警力在周邊進行摸排走訪。
果不其然,很快就確認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名叫江明杰(化名),時年四十五歲,曾因故意殺人被判刑,三年前剛出獄。
據調查,江明杰曾有過一段婚姻,但妻子早已與他離婚,并給他留下一個兒子。江明杰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徐大媽六十七歲,家庭條件一般,因此暫時排除搶劫殺人的可能性,警方懷疑這是一起仇殺案件。
究竟是誰殺害了江明杰?對方為何如此痛恨江明杰,殺人后竟然還要分尸。
帶著這些疑問,警方找到徐大媽了解情況,詢問江明杰是否曾跟別人結仇。徐大媽說話總是支支吾吾,關鍵問題更是閉口不談,仿佛刻意隱瞞什么。
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覺得徐大媽的反應非常可疑,于是悄悄在院子里打量一番。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警方發現地上有血跡,雖然血跡被人用水清理過,但仍有一小部分可以通過肉眼看到,這很難不引起警方的懷疑。
緊接著,警方提取了地上的血跡,通過技術比對后確認是死者江明杰的血跡,再結合其母親徐大媽的不尋常反應,警方感覺是徐大媽殺害了兒子江明杰。
于是,警方以配合調查的理由,把徐大媽帶進了警局。
在審訊室內,徐大媽的心理防線很快崩潰,先是放聲痛哭,然后承認了殺害兒子江明杰的犯罪事實。在場的辦案人員震驚不已,紛紛冒出一身冷汗,不明白徐大媽為什么對親兒子痛下毒手。冷靜下來之后,徐大媽交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
徐大媽二十多歲時,經人介紹跟丈夫拜堂成親,婚后第二年就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取名為江明杰。
看著兒子一天天長大,徐大媽和丈夫都很開心,覺得兒子以后肯定會有出息,說不定能考上大學。
江明杰六七歲的時候,走路總是踉踉蹌蹌,仿佛腳底站不穩,有時還會突然暈過去。徐大媽嚇壞了,連忙帶兒子到醫院做了全身檢查,當檢查結果出來之后,徐大媽簡直欲哭無淚,因為兒子江明杰患有癲癇病。
當時醫療條件相對落后,況且江明杰屬于天生的癲癇,無法徹底治愈,只能靠藥物維持。
傷心過后,徐大媽夫婦只好帶兒子回家,按照醫生的交代,定時讓兒子吃藥,他們不再有別的想法,只希望兒子能健康成長。
由于身體的原因,江明杰小學沒上完就輟學了,從此在家幫父母種地、喂豬,雖然他的癲癇病偶爾還會發作,但在父母的照顧下已經好了不少。
轉眼間多年過去了,江明杰已經二十五歲,同齡人基本上都已娶妻生子,而他還是個光棍漢。
徐大媽通過關系,給兒子找了一份燒鍋爐的工作,盡管工資比較低,好歹也算是穩定工作。
幾個月后,江明杰認識了年近十八歲的小惠,立即對小惠展開猛烈追求,小惠覺得江明杰挺老實的,所以也就沒有拒絕,很快兩人成為男女朋友。
跟小惠交往期間,江明杰隱瞞了自己患有癲癇的事實,沒多久兩人就登記結婚。徐大媽夫婦非常高興,不僅按照當地習俗給小惠一筆彩禮,還擺了幾十桌酒席。
除此之外,徐大媽從不讓兒子干重活,每個月還會給兒媳兒媳一筆生活費。
起初小惠覺得丈夫江明杰是獨生子,公公婆婆才對他有點溺愛,所以小惠并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結婚第二年,小惠生下一個兒子,一家三口的生活比較幸福。
然而,江明杰犯病的頻率逐漸增加,小惠才意識到問題不太對勁。
經過一番打聽,小惠得知丈夫患有典型的真相,指責公婆一家人騙了自己。畢竟小惠剛滿二十歲,人生之路還很長,不愿意跟癲癇病的丈夫繼續生活,于是她向法院申請離婚,法院卻讓她提供能夠證明江明杰的病例,或者找到為她作證的人。
為了能夠順利離婚,小惠翻找了家里每一個角落,卻沒有發現丈夫的病例,公婆一家人也不同意她離婚,所以不承認江明杰患有癲癇。
好在江明杰的舅舅心地善良,不忍心看著小惠痛苦度過余生,答應為她出庭作證。
既然有了江明杰的舅舅作證,法院自然就同意小惠跟丈夫江明杰離婚,一歲多的兒子判給了江明杰。
很快,小惠拿到了離婚證,簡單收拾幾件衣服就回了娘家,再次成為光棍的江明杰憤怒不已,認為是舅舅毀了自己的家庭和幸福。
一天夜里,江明杰揣著一把鋒利的尖刀,一腳踹開舅舅的大門,然后殘忍地殺害了舅舅。
犯案之后,因江明杰患有癲癇,加上舅舅的家屬出具了諒解書,法院對他予以輕判,最終江明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兒子入獄之后,徐大媽不僅要照顧一歲多的孫子,還要照顧身體不好的老伴兒,生活艱辛程度可想而知。
但徐大媽從未抱怨過,只期盼著孫子健康成長,千萬不能像兒子那樣患有癲癇。
轉眼間十四年過去了,在2000年的時候,江明杰因表現良好提前一年出獄。此時他兒子十六歲了。
不幸的是,江明杰出獄的第二個月,父親就病重去世。人過中年的江明杰,由于患有癲癇,加上有過前科,一直沒有找到工作。
久而久之,他的脾氣越來越暴躁,稍有不順心就毆打兒子。得知兒子跟前妻小惠聯系時,江明杰勃然大怒,甚至拿著刀要殺掉兒子。好在徐大媽出手阻攔,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江明杰才把手中的刀放下。
2003年的一天,江明杰再次亂發脾氣,拿起水果刀就準備朝兒子身上刺,突然他癲癇發作,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徐大媽猶豫了片刻,從廚房里拿出菜刀,一邊流淚一邊朝兒子江明杰身上砍去,江明杰很快沒有了呼吸。
徐大媽之所以這么做,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孫子,因為她發現兒子越來越不正常,如果哪天自己不在了,孫子很可能真的會死在兒子手里。
犯案之后,徐大媽本想投案自首,但考慮到孫子無人照顧,她就放棄了自首的念頭。
為了掩蓋罪行,徐大媽用斧頭等工具對兒子江明杰的尸體進行分尸,趁著夜色扔進河水之中。
案件水落石出之后,村民紛紛寫信替徐大媽求情,奈何她觸犯了法律,要為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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