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觀點頻道
蔣 萌
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調從嚴從實抓好醫保基金監管,促進定點醫療機構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和參保群眾醫保權益。
隨著醫保覆蓋面不斷擴大,定點醫療機構數量持續增長,在方便參保群眾看病就醫、實現實時結算省心省力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比如,醫保定點資源配置不均衡,管理能力和手段相對滯后,協議管理不夠規范等。尤其是部分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虛假診療、偽造醫學文書等行為,蠶食群眾“保命錢”,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為進一步強化科學系統監管,從機制上堵塞“跑冒滴漏”,《通知》瞄準相關“痛點”,對癥下藥。
嚴把“入口關”,正本清源。針對資源配置不均衡的問題,《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綜合多種因素,合理確定本地定點醫療機構資源配置,科學動態做好調整。同時明確,申請成為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應當符合相關要求和條件,嚴禁醫務、醫技人員“掛證”行醫等。對新納入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設立6個月的政策輔導期。既防范“帶病準入”,又聚焦“扶上馬送一程”,體現了管理監督的科學審慎,更有利于培育定點醫療機構的合規基因。
加強日常管理,規范有序。強化協議履約管理,結合大數據手段加強日常履約核查和費用審核,提高智能審核能力和水平。加強醫保支付管理,嚴禁醫療機構以各種不合理理由轉嫁費用,保障參保群眾權益。推動藥品和耗材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實現“無碼不采”“無碼不付”,從采購源頭保障醫保基金安全。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確保電子處方順暢流轉。落實醫保支付資格管理要求,對定點醫療機構相關人員采取“駕照式”記分,將監管對象從機構延伸到個人。做好重點人群住院管理,對困難群眾、精神疾病患者、醫療救助對象等特殊群體給予更多關注和保障。日常監管一絲不茍,重點環節錙銖必較,才能讓參保群眾更有“醫”靠。
完善退出機制,對違法問題嚴懲不貸。對存在無資質人員冒名行醫、涉嫌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嚴重違規行為的定點醫療機構,采取暫停醫保基金結算、解除醫保協議等嚴厲措施。持續開展飛行檢查和專項檢查,用好舉報獎勵機制。依托醫保智能監管子系統,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加強與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打擊欺詐騙保的強大合力。醫保資金不是“唐僧肉”,高懸法治利劍,才能掃除“妖魔鬼怪”。
政策價值終將體現于民生獲得感。讓《通知》切實落地發揮實效,需要各級醫保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社會監督等多方共同努力,促進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提質增效,讓醫保資源更精準地流向人民所需,推動醫保更公平地惠及全體參保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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