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某檔脫口秀節(jié)目中,羅永浩與李宇春跨界同框,揭開了一段塵封的代言往事。
節(jié)目中,羅永浩透露:“當年我們做錘子科技時,想找有個性的公眾人物代言,市場部找過李宇春老師,卻被團隊拒絕了?!?他表示一直好奇被拒原因,便借節(jié)目直接向李宇春發(fā)問。
李宇春笑著回應(yīng):“當時我覺得錘子手機是個很有個性的品牌。但我是四川人,沒辦法跟家人說自己‘代言了個錘子’?!?在四川方言里,“錘子” 并非單純指敲釘子的工具,而是帶有類似 “什么玩意兒”“扯淡” 的負面含義,如 “你懂個錘子”。李宇春進一步解釋,想到若廣告鋪天蓋地,自己實在無法面對家鄉(xiāng)父老。
聽到這個理由,羅永浩當場表示理解,還笑稱這鍋四川話背定了,引得全場爆笑。其實,藝人在接代言時,需綜合考量諸多因素,品牌調(diào)性、發(fā)展前景、合作模式等都至關(guān)重要。
以李宇春的商業(yè)價值,合作品牌眾多且檔次不低,如 YSL 圣羅蘭彩妝護膚全球代言人、VERSACE 范思哲全球品牌代言人等。錘子科技在當時眾多代言選擇中,或許并不突出。李宇春巧妙地以方言差異為由拒絕,既給足了羅永浩面子,又化解了尷尬,讓這一事件成為網(wǎng)絡(luò)上有趣的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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