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上海普陀區某小區門口,外賣騎手小馮左手持手機查看訂單,右手操控電瓶車駛入小區。就在車頭剛越過感應區時,電動門突然啟動關閉程序,冰冷的金屬門體重重撞上車尾。小馮連人帶車摔倒在地,劇痛中他意識模糊——頸部脊髓損傷的診斷書宣告了他的十級傷殘。
事故后,普陀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小馮構成工傷八級,保險公司支付了88361元職業傷害保障金。但小馮認為物業保安未預留足夠通行時間才是主因,憤然將物業告上法庭。經過三年訴訟拉鋸,2025年6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物業承擔80%責任,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1萬余元,外賣員因分心騎行自擔20%責任。
事故背后,一扇門的責任邊界
電動門“殺人”并非偶然。監控畫面顯示,小馮通過時保安未延長開門時間,也未及時提醒風險。而物業在法庭上辯解稱:“電動門關閉屬常規功能,騎手應預見風險;且其左手持手機、右手控車,自身存在重大過錯。”
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戳破了物業的托詞。調查發現多名業主曾反映該門關閉速度過快,而保安崗亭距門體僅5米,完全可人工干預卻未行動。法官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物業對高頻使用群體的通行需求負有更高安全保障義務,需根據電瓶車通行特點調整開門時長,這是《民法典》第1198條對公共場所管理者的法定要求。
但小馮也非完全無辜——左手持手機影響車輛操控的行為,被法院認定為“風險自擔”的依據。20%的自身責任比例,給所有騎手敲響了安全警鐘。
賠償之爭,職業保障與侵權賠償的司法突破
案件審理中出現戲劇性一幕:物業公司主張從小馮的賠償金中抵扣已支付的8.8萬元職業傷害保障金,遭法院斷然拒絕。這一判決成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的標桿性突破。
法院的核心理由鏗鏘有力:職業傷害保障屬社會保險范疇,基于《工傷保險條例》發放,具有公益性;而物業賠償屬私法領域的侵權責任,兩者性質不同。且傷殘補助金與殘疾賠償金不屬重復項目,侵權人不得因勞動者獲得社保而免責。
這確立了“雙軌并行”的救濟模式:職業傷害保障提供快速醫療救助和基本補償;侵權追償則覆蓋收入損失、精神損害等長遠損失。若允許抵扣,無異于縱容過錯方逃避責任,違背公平正義。
生命通道,城市治理的安全考題
悲劇折射出更深的系統風險。數據顯示,2022年僅上海快遞行業137起事故中,18%由小區設施引發。當外賣騎手日均工作超10小時、交通事故率高出普通人群數倍時,門禁系統已成隱形殺手。
類似事故頻現法律天平:湖南沅江司機突然開車門撞倒騎手,法院判全額賠償24萬元;深圳某小區消防通道被占致火災救援延誤,3人死亡,物業被判賠77萬。這些案件共同勾勒出《民法典》第1198條劃定的安全紅線——公共場所管理者須確保設施安全運行。
城市里每天數百萬騎手穿梭于閘門之間,這道物理邊界丈量著文明的尺度。上海二中院的判決書里寫著:“物業對高頻使用群體負有更高義務”,這21萬賠償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撞開了維權之門。
當電動門緩緩關閉時,能否為這些“擺渡人”多留三秒?畢竟守護他們的通行安全,就是守護我們每個人的生活脈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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