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所謂的“穩定”,當一家企業必須被淪為“代價”時,任何企業都可能成為待宰的羔羊。
2021年1月,對地產前景看好的海南明星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星公司),通過招拍掛的方式,以8300萬的價格,拍到了海南臨高縣一占地面積22241平米、地面附著物建筑為五棟在建樓房,總面積33771平米的“政府罰沒”項目樓盤——開元盛景。
在明星公司法人朱智看來,只要后期運作管理得當,該項目的盈利預期還是可觀的。
有了可觀的“盈利預期”,明星公司在一年時間內籌措了一億現金砸進該項目中。
但殘酷的現實,狠狠給明星公司上了一課。
項目正在熱火朝天的建設時,麻煩來了。
原樓盤項目的農民工、材料供應商,購房業主等等,一窩蜂的找上門來了,要求明星公司給錢,給房。
原項目是被政府罰沒的,明星公司是通過參與政府招拍掛競買取得的,政府罰沒之前的債權債務包括工程款與明星公司有關系嗎?真把明星公司當冤大頭嗎?
明星公司不愿意當這個冤大頭,但有關方面,逼著明星公司當這個冤大頭。
有縣領導對明星公司負責人稱:“你公司把前項目的債權債務處理好,項目可以繼續干,處理不好,就別干了。”
見過坑人的,沒見過這么坑人的!
見過耍流氓的,沒見過如此耍流氓的!
好吧,如果前項目債權債務不是很大,明星公司也打算咬咬牙認了。
畢竟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
畢竟地方企業發展多艱辛,面對強權很多時候不得不委曲求全。
有關方面掰著指頭給明星公司算了一筆賬:農民工工資、材料款、工程款、買期房的業主.....
嗯,數目不算太龐大:2億元。
天啦,項目累計投入了1.8億,按現在市場行情如果運作得好,多少還有點點利潤。如果再承擔2億的債務,想想就讓人崩潰了。
這,已經不是將人當傻子,而是將人當弱智了。
但有關方面的理由也很充分:前期債務處理不好,會影響社會穩定。
言外之意就是:
為了社會穩定,明星公司必須成為代價,必須來當這個冤大頭。
明星公司要發員工工資,股東們要養家,憑什么被淪為代價,憑什么要當冤大頭?
憑法律?
還是憑不要臉?
種種干擾之下,項目于2022年被迫停工。
奈何項目停工了,麻煩卻甩不掉。
原項目工程總包方,直接將明星公司訴上了法院,要求前項目方賠償工程款6348萬(工程款總價8736萬元扣除已支付的1700余萬及600萬其他款項),明星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且樓盤項目成為優先償債對象。
這個6348萬的訴訟請求,在明星公司看來,相當欺負人。
有資料載明,該樓盤項目于2020年4月7日因非法占地非法建設被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沒。罰沒前,項目投資方海南鉅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總承包方廣西桂林地建建設有限公司實際施工人吳哲圃以2700萬的價格結算了工程款,經陸續支付1700萬工程款和600萬其他款項后,至今尚欠352萬;罰沒后,為了后續的招拍掛程序,臨高縣財政局委托海南嘉德信資產評估事務所對該項目地面資產作出評估:價值3581萬元。
一個以2700萬結算至今只欠352萬工程款,一個被資產評估機構估值為3581萬元的項目,為什么工程總價一下子又變成了8736萬尚欠6348萬?這背后有著什么見不得的勾當?
這樣的行為,不是虛假訴訟是什么?
耐人尋味的是,面對種種的不合情理,法院還偏偏就判決桂林地建勝訴。
真是一個敢訴,一個敢判啊。
現在的明星公司,面臨著一個兩難的局面:退,投資了1.8億的項目,可能就沒有了。進,承擔前項目莫須有的2億債務,會成為壓垮企業的一座大山。
在時代的這粒灰塵之下,明星公司法人朱智終于被錘醒了:為了處理前遺留問題,為了不讓前項目的苦主們不鬧事影響穩定,明星公司必須用來犧牲成為“代價”。
“法,不能向不法止步”。這句話,成了明星公司向二審法院上訴的期待,也是明星公司對臨高縣法治環境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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