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掃黑劇《以法之名》劇情發展到第14集,開發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孫飛、開發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長秦紅軍、市檢一部副主任謝鴻飛是黑惡勢力保護傘,已經實錘了。
除了丁勇岱飾演的天禹集團董事長禹天成等少數角色外,陳勝龍等東平黑惡勢力已經悉數登場了。
蘭景茗是東平方面最大的保護傘,也基本沒有什么問題了。
東平市公安局局長許言午,因為他給秦鋒提供了喬振興的活動軌跡,他應該不在保護傘一列。
這樣一來,目前《以法之名》就剩下兩大疑團了。
一是東平市檢代理檢察長李人駿是不是保護傘的問題。
二是喬振興的遺體是不是真被燒了的問題。
喬振興被殺害案是萬海張文菁案的核心和突破口,所以,上面的兩個問題其實是一個問題。
那么,李人駿到底是不是保護傘呢?
不是!
謝鴻飛的金條被洪亮發現后,謝鴻飛被調查,李人駿也因此對洪亮發了一頓火,說指導組專門搞他的人。
李人駿為什么對洪亮發火呢?
因為洪亮查謝鴻飛沒有和他提前打招呼,讓李人駿丟了面子不說,還感覺自己不被洪亮信任了。
喬振興、洪亮、李人駿都是優秀的檢察官,只是洪亮表面上有些窩囊頹廢罷了。
萬海案一開始是由市檢一部主任喬振興負責的,喬振興兩次因證據鏈不足拒絕起訴萬海,因此后來被換成了一部副主任謝鴻飛。
喬振興自己,也因為萬海案被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殺害了。
萬海案由一部負責,說明萬海案一開始是作為普通刑事案件對待的,沒有被納入重大經濟案件和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萬海案既然是普通刑事案件,李人駿在案件過程中,就算他知道有問題,也不方便多干預。
至于喬振興被中途撤換,一是蘭景茗施加了壓力;二是李人駿是在保護喬振興,只是喬振興自己沒有理解李人駿而已。
蘭景茗是東平市政法委書記,級別是副廳級。李人駿作為市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級別是副廳級或正處級。
從體制層面來說,李人駿雖然受蘭景茗的領導,受東平市人/大的監督,但李人駿更受省檢直接領導,并且以省檢領導為主。
還有,李人駿如果要去掉代理二字的話,還需要省人/大批準。所以,洪亮到東平后,李人駿首先讓洪亮問問岳父江旭東,他的代理二字什么時候去掉。
江旭東劇中是省政/協副主席(但劇組官方發布的人物關系圖中,他是省/人大副主任),打聽個事情,對他來說不是什么難事。
李人駿既然以省檢領導為主,并且他的任命需要省人/大批準,蘭景茗其實沒有什么能拿捏李人駿的,除非李人駿不要前途,只要錢。
東平黑惡勢力天龍集團董事長陳勝龍送給李人駿準妹夫程子健一套別墅,李人駿知道后,感覺很有壓力,和陳勝龍合影時,也猶豫了一下。
由此可見,李人駿不是一個為了錢財,而放棄自己前途的人。
也就是說,李人駿不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以法之名》第15集中,鄭雅萍給省檢張放匯報工作時,李人駿就在張放身邊,這說明,李人駿也在給張放匯報工作。
畢竟,東平市檢是以省檢領導為主的。
從這個角度來說,喬振興的遺體就沒有被誤燒,而是被李人駿安排人提前做了工作,早就調換了。
李人駿能直接向張放匯報工作,喬振興遺體二次檢驗的事情,張放應該提前告訴李人駿了。所以,洪亮給李人駿打了電話后,李人駿馬上告訴了謝鴻飛。
洪亮給李人駿打電話,肯定也是省檢安排的,這么大的事情,以洪亮的性格,他不會自己擅自做主的。
張放先通知了李人駿,然后再讓洪亮通知李人駿,他是什么意思呢?
很簡單,考驗李人駿。
如果李人駿早把喬振興的遺體拉走了,洪亮通知他后,李人駿沒有打電話的話,他顯然是在庇護謝鴻飛他們。
因為洪亮打電話的目的,就是要引蛇出洞的。
張放給李人駿打電話后,如果李人駿不調換并拉走喬振興,說明他就是保護傘。拉走喬振興,如果李人駿不給謝鴻飛打電話的話,他還是保護傘。
對喬振興遺體進行二次檢驗這件事情,非常重大,省檢肯定仔細研究并制定了周密的方案的,一切肯定都提前安排好了的。
洪亮直到告別會開始前才給李人駿打電話,這樣一下子就打亂了陳勝龍的節奏,他們只能在慌亂中找到雷廣發,雷廣發甚至沒有檢查遺體,只是根據牌子就做了調換。
張放的確是厲害,李人駿通過考驗了,他不是保護傘。
李人駿在東平市檢的處境其實非常艱難,他作為代理檢察長,如果他強行推進萬海案,他就有很多嫌疑。
如果不推進,蘭景茗這邊和市人大這邊,會施加壓力。
要是他和喬振興一起,強行阻止萬海案的話,他和喬振興的結果,可能會一樣。
所以,李人駿只能忍辱負重,靜待省檢介入,靜待轉機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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