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計很多人都已經看了,《以法之名》大結局了。
下文涉及劇透,介意者慎點哈!
《以法之名》的大結局,有意料之中,有意料之外,有驚喜,也有驚嚇!
禹天成、陳勝龍、熊磊、江遠、江旭東被捕意料之中。
而萬海被毒殺,謝鴻飛跳崖輕生,秦鋒犧牲,蘭景茗被撤職,柳韻降為科員,相信讓不少觀眾意難平。
當然,看完《以法之名》大結局,我相信不少朋友跟我一樣,對喬振興遇害案耿耿于懷!
因為,喬振興案貫穿始終,但最后大結局的時候卻沒怎么解讀,實在是讓人意難平。
于是,結合劇情,我又重新復盤了一下喬振興(是安飾)遇害案的種種細節。
而這不復盤不知道,一復盤還真被我發現了問題。喬振興在遇害前,他其實本有3次機會獲救,可最后都沒能成功。
1:大結局前,喬振興案的3個疑點
根據警方的法醫鑒定結果可知,喬振興被法醫診斷之后,是死于溺水。
而溺水的地點就是冬天冰冷的河里。
根據劇中展示的畫面,喬振興是自己拿了鐵鎬,在河面上鑿了一個冰洞,然后跳進去了。
另外,喬振興在死前,還錄制了一段認罪視頻,并喝了一瓶白酒。
當然,這是警方給出的報告,而根據洪亮他們根據已有證據,做出的分析推測,喬振興之死明顯不是這么回事,喬振興案還有3個疑點。
首先,喬振興的確是死于溺水。
但是,他溺水的地方卻并不是冰冷的河水里,而是死在了一個歌廳包間中的魚缸當中。
其次,喬振興錄制的認罪視頻,也并非真實的。他是在人的脅迫下完成的。
這一點,從錄制視頻中有煙霧可以證明,喬振興錄制視頻的時候,現場肯定有人。
最后,喬振興根本不抽煙不喝酒,他喝一瓶白酒,還能在冰面上鑿個大洞,根本不可能。
所以,根據以上3點,喬振興很有可能是被人強制灌醉之后,然后被人給丟進了河面上已經鑿好的冰洞當中。
而這些,在《以法之名》大結局中,通過熊磊同伙的交代,已經被證實。
喬振興當時,是被他們控制到了歌廳中,然后熊磊他們以喬振興女兒為要挾,讓他錄制了認罪視頻。然后,又往他嘴里灌酒,并在歌廳的魚缸中,殺害了他。
之后,熊磊他們又在冰面上鑿洞,將喬振興丟入了洞窟之中。
這才是喬振興遇害當時的真實情況。
2:大結局前,喬振興案已知的證據
對于喬振興的死,經過洪亮的調查之后,得到了1個關鍵證據——水樣。
經過調查,洪亮(張譯飾)他們找到了喬振興遇害現場,并在那里發現了一個魚缸,如果喬振興真的是在魚缸中遇害的,那他肚子中的水,應該跟魚缸中的水可以相互印證。
但是,喬振興的尸體已經被火化,不能再做二次尸檢,這就成了問題。
不過,好在是之前喬振興死的時候,警方先是取了河水中的水,然后又被神秘人給替換了,這才給出了喬振興是死于河水之中。
這其中,我理解的是,警方在現場出警的時候,的確是采集了河水,但是敵人為了讓結果匹配喬振興的尸檢結果,所以把河水給換成魚缸中的水了。
這樣做,結果倒是匹配了,但是也留了一個破綻。
那就是如果洪亮他們采集走的水,能跟喬振興當時的鑒定結果匹配上的話,那就誤打誤撞,恰好就證明喬振興的死亡地點是歌廳,而并非小河中。
這一點,最新的劇情中,已經驗證。
姜紅軍被捕之后,主動交代了孫飛讓他替換水樣的事情。把采集到的河水,換成了魚缸中的水。
之前,我分析過,喬振興的尸體可能提前被拉走,或者提前進行了二次尸檢。
但最后,《以法之名》大結局的時候,并未體現,最后我被打臉了。
不過,通過之前的分析,洪亮他們屬于是誤打誤撞,找到魚缸中的水,正好跟姜紅軍替換掉的水,是同一個水樣,這才間接證明了喬振興是死于魚缸當中。
所以,即便沒有二次尸檢,通過口供和水樣鑒定,也能確定喬振興遇害的案發地。
當然,其實嚴謹一點,即便姜紅軍替換掉了水樣,那也是有問題的。
因為,河水跟魚缸中的水,從本質上還是不同的。如果喬振興是死于河中的話,那么他的檢測報告中藻類的情況,跟魚缸中的水,那還是不一樣的。
這一點,劇中也有提及。
也就是說,即便不檢測后來采集的水樣,僅僅通過數據分析,檢測員也能發現喬振興體內的水樣跟河水有細微的差別。
所以,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通過水樣檢測,都能發現喬振興遇害的謎團。
這一點,是被忽略了。
3:喬振興遇害前細節
喬振興臨死前半年,除了調查萬海案之外,還一直在查另外一起案件。
就是多年前的“一三一案”,這起案件當年是喬振興(是安飾)、洪亮(張譯飾)、李人駿(李光潔飾)三個人一起辦的。
也是他們三個當了檢察官之后,辦的第一個大案要案。
這起案件表面看起來很簡單,但其實里面有很多貓膩。
而這也是當年,喬振興堅持不訴的原因。然而,當年李人駿和洪亮都投了贊成票,他也沒有辦法,只能從快結束了這起案件。
而從快,就容易出錯。
最終,就是導致原本應該是主謀的王大有,逃脫了法律的制裁,背叛了17之后,又保外就醫,成功改名換姓,成了熊磊。
而當時的從犯孫一虎,則被判了死刑,不久后就被執行了。
因為判錯了案,喬振興發現之后,一直在尋求彌補措施。主動上門,給死者楊正的女兒道歉。并且還找到孫一虎的后代,希望能彌補歉意。
而這就是喬振興在臨死前半年,除了萬海案之外,所干的事情。
當時喬振興給洪亮打電話,也是跟這個“一三一案”有關。
當時,喬振興在調查萬海案的時候,偶然見到了熊哥。
然后,就覺得這個人臉熟,于是他就去查了當年一三一案的卷宗,最終發現這個熊哥跟王大有長得一模一樣。
于是,他想要求證真相,就去跟蹤調查熊哥。當天,他跟洪亮打電話,也是說這件事。
因為,當時這個案子是他們三個人一起辦的,他就想向洪亮求證一下。
然而,不幸的是,當時洪亮正在辦理王春祥的案件。恰逢,鄭雅萍剛好沖進來質問洪亮,辦案到底講不講人情。此時的洪亮,忙著應付鄭雅萍,根本沒空接電話。
于是,喬振興一連打了3個電話,前2個電話,都被洪亮掛了。
而最后一個電話終于接通了。
但是,當時正好有一輛火車經過,通訊條件不好,洪亮聽不清,又把電話掛了。
之后,喬振興就沒再打電話。
那是因為,喬振興在打完第三個電話之后,就被熊磊控制了。
而由此,之后的畫面,在大結局中,大家也看到了。
喬振興被熊磊控制之后,先是以他的女兒作為要挾,然后就被逼著錄制了認罪視頻,之后被熊磊一伙人摁在魚缸中殺害了。
熊磊他們,為了營造喬振興酒后自盡的假象,他們還給喬振興灌了酒。
4:喬振興本有3次機會活命
喬振興給洪亮打了3個電話,但都因為各種原因錯過了。
這其中,但凡喬振興跟洪亮正常通話一次,我料想之后的結局或許就會不一樣。
因為,喬振興完全可以我已經跟洪亮通過電話為由,震懾犯罪分子,那么他就不會輕易被熊磊他們謀害。
并且,他跟洪亮通電話之后,洪亮也可以順著這條線索,查下去。
不至于,這么久了,依然還是沒搞明白喬振興遇害的真相。
看完《以法之名》大結局,除了秦鋒之外,最讓我意難平的就是喬振興。
如果喬振興不復查131案!
如果喬振興沒有執著萬海案!
如果喬振興給洪亮打通了電話!
但凡這3件事,成功了一次,喬振興可能都不會死,他本有3次機會可以活命。
當然,不管如何假設,前2件事喬振興又都不可能不干。因為,他是一名檢察官,他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對案子負責。職業心不允許他疏忽大意,偷懶不作為。
喬振興不是李人駿,他為了公平正義,不會讓步,不會妥協,不會退而求其次!
至于沒打通電話,這可能就是命吧!
以上,就是我對喬振興案的盤點分析。
對于《以法之名》喬振興案,大家有什么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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