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香港圈里的“老頑童”蔡瀾走了。
不少人心頭一沉,那種瀟灑寫意、吃喝不誤的生活態度,放在當下真是越來越稀缺了。
可還沒來得及細細懷念,一段舊視頻突然被翻出來,舒淇也跟著無辜中槍。
鏡頭里,蔡瀾赤膊上陣,在溫泉池里泡得自在,一旁的舒淇,披著大浴巾,跟女伴輕松聊天,看上去就是朋友之間的隨意聚會。
這不是偷拍,是當年電視臺正兒八經播出的節目。
但現在網絡上節奏太快,風一吹草就動,有人不看內容、不講邏輯,就開始瞎猜亂議。
“蔡瀾比她大三十多歲,他們真只是朋友?”
“舒淇當年那些事兒,這下又要被翻出來說了……”
這樣的話,一波接一波。
其實,真正心疼舒淇的人,不會去起哄。
這些年她一路走來多不容易,好不容易把早年“脫掉的衣服”一件件穿了回來,現在卻因為一段老視頻,又被拖回從前,那滋味,誰能懂?
舒淇當年家境不好,爸媽也年輕,沒什么教育經驗。她從小叛逆,抽煙喝酒打架,在街坊鄰里眼里就是個“野丫頭”。
十六歲那年,被星探相中,拍廣告當模特,沒幾步就走進了“寫真”那條路。
她自己說是自愿的,可誰信?一個小女孩,能有多少選擇?
為了不連累家人,她換了名字叫“舒淇”,可那些照片一出,還是傳得人盡皆知。
柯俊雄看中她,簽了她,一出手十萬臺幣。可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她那會兒年紀輕輕,根本不懂什么叫“限制性條款”,一紙簽下去,就是賣身。
第一部片子《靈與欲》,柯俊雄不顧臉面親自下場當男主,各種鏡頭,舒淇不愿意也得咬牙拍完。
接下來的幾年,她不斷拍同類型的片子,輿論罵她、圈內人看不起她,她也想走,可違約金高得離譜,她拿不出。
在那樣的壓迫下,她熬著、拍著,心里想著總有一天能逃出去。
王晶出現,成了她的“破局者”。
他看中舒淇不只是外貌,還有股倔強勁兒。可要人不是件容易事,柯俊雄開口就要五百萬。
王晶聰明,查了她簽合同時才未成年,合同本身就有瑕疵,最后靠法律手段才把她“救”到香港。
本以為苦日子到頭了,哪知道到了王晶手里,又是《玉蒲團》之類的風月片,舒淇依舊得脫、得演。
只是這次她心態不同,她在熬,在等一個真正的機會。
終于,爾冬升導演找她拍《色情男女》,她搭戲的對象,是張國榮。
哥哥在片場跟她說,“你不該再拍風月片了,你有演技,你能靠真本事走出來。”
這句話,比任何獎杯都打動她。
她信了,也開始賭命似的轉型。啥角色都接,啥戲都不挑。
她拍喜劇、拍動作、拍驚悚,演技是一步步打出來的,臉上的光是一點點拼回來的。
直到2005年,《最好的時光》徹底讓她翻了身。
那年金馬獎,她捧起最佳女主角獎杯,哭得不成樣子。
因為她知道,這不是一個獎,是對她十幾年“翻身仗”的承認。
從那之后,沒人敢再拿“艷星”兩個字框她。
她是金馬影后,是靠演技站起來的舒淇。
所以現在,一段溫泉舊視頻突然又被炒出來,說舒淇“穿回來的衣服又被扒了”,她能不難受?
不是視頻有什么問題,是人心有問題。
那是朋友聚會,是節目里播的片段,換成今天任何一個男導演、女演員拍綜藝,你看不見這種場面?
可偏偏有人揪著不放,硬往緋聞上靠,拿著放大鏡挑刺。
這不僅是不尊重蔡瀾先生的離世,也是對舒淇這些年努力的否定。
說到底,她這些年不靠緋聞、不炒戀情,靠的就是一部部作品撐起口碑。
她能從泥里站出來,靠的不是誰拉她一把,是她自己拼出來的命。
蔡瀾先生走了,如果真要紀念他,最應該做的,不是翻人舊賬,而是記住他那句經典的人生態度——
“人生苦短,何必太較真?”
愿老先生安息,愿舒淇繼續前行,也愿這個世界,對努力翻身的人,多點尊重,少些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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