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99%的律師和法官只會告訴患方打醫療過錯侵權官司,我們天斗醫號律師只為其余的,不足1%的受害患方提供法律服務。
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這些不足1%的受害患方,就是為了己方徹底打贏醫療糾紛官司,而不是“幫助”法官,或者“幫助”醫院打官司的原告。
超過99%的醫療糾紛都不是合法合規情況下,醫護人員的個人技術過失造成的損害,而是違法違規的診療管護行為造成的損害。
盡管法律明確給出了醫療違法違規損害一套完全不同于醫療技術過失的追責程序:推定醫療過錯,而不用鑒定醫療過錯的程序,法官仍會對此法律程序視而不見,要求鑒定醫療過錯(暗含鑒定違法違規責任大?。?。這就是被廣泛詬病,又被超過99%的法官采用的“以鑒代審”、“以鑒代判”。
超過99%的律師知道醫療過錯參與度鑒定屬于鑒定人的主觀意志,并沒有客觀的量化標準依據,那常常是受害患方失去追究醫方責任話語權的法律陷阱。但是他們只能望此興嘆:無奈鑒定人“不公正”。
不給患方自己留遺憾,不就范對方圈套,天斗醫號給出受害患方另一條法律渠道:依據民法典第186條而選擇追究違約責任。這樣,法官就沒有靠得住的理由迫使患方申請醫療過錯參與度鑒定。
感謝收看,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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