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興隆湖撈魚”成為網絡媒體上的一個熱門詞條,記者以此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看到“打起電筒找魚”等多條信息,這些魚因何而來?到底能不能進行捕撈呢?對此記者采訪了四川天府新區相關部門。
魚從何而來?
原來,成都這兩天經歷持續強降雨,四川天府新區興隆湖為保障防汛安全,依照預案開啟水閘調節水位,結果湖中魚群也隨水流涌出。四川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興隆湖放水時,會有少量魚類隨水流沖入河道內,由于放水的落差較大,部分魚會因沖擊力大而短暫暈厥漂浮于水面。
現在能不能捕撈?
興隆湖里的魚能不能捕撈呢?“不能!”該負責人說,開閘放水時,水的落差達到10米,沖擊力巨大,人在水里非常危險。他同時補充,下河捕撈這一行為也涉嫌違法。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春季禁漁期,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
所以,在泄洪口下游河道進行魚類捕撈,涉嫌“非法捕撈”,將被依法處置。不配合執法隊員或在場民警管理、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春季禁漁期結束后可以捕撈嗎?
春季禁漁期結束后可以捕撈嗎?“也不能隨意捕撈。”四川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提醒:按照《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全市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閑垂釣管理辦法》要求,從2020年9月1日起,除春季禁漁期外其他時間段,屬于“十年禁捕”期。禁捕期間,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天然水域范圍內開展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可以進行休閑垂釣,但每名垂釣者不能違反一人一竿、不超過兩鉤等相關規定。
原標題:“興隆湖撈魚”上熱搜!相關部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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