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朋友問,他即將于7月份退休,60歲零2個月,正好工齡滿40年,養老金能有大幅提升嗎?
說實話,在早些年我們的退休費待遇是跟整年的工齡掛鉤的。比如說工齡15年以上發放基本工資的70%,滿20年不滿30年、滿30年不滿35年、滿35年以上分別發放基本工資的80%、85%和90%。其實工齡滿不滿40年沒有太大區別。當時之所以建立這樣的待遇模式,一方面還是我國的工資待遇水平較低,另一方面是有單位養老的模式。
后來我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后,特別是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養老金待遇直接跟繳費有關,每多一個月的養老保險繳費,養老金都會提升一些。2025年我國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每晚退休一年養老金也會有所提升,這就是晚退多得的激勵機制。
從養老金計算角度來看,養老金計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構成。比如山東省的計算公式如下:
首先基礎養老金部分。
基礎養老金等于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資乘以(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除2×繳費年限×1%。
平均繳費指數是0.6、1.0、3.0的情況下,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每一年,都可以領取0.8%、1%和2%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資或養老金計發基數。如果是只有一個月的話,會領取1/12。
比如說山東省去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7678元(今年的預計會12月份公布),也就是說每年繳費年限可以領取養老金61.4~153元左右(繳費指數在0.6~3之間)。
如果這位職工的平均繳費指數是1.0,工齡40年可以領取基礎養老金3071.2元,多兩個月繳費可以多領取12.8元。
第二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
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現在我們按照繳費基數繳費,每一個月都會按照繳費基數的8%記入個人賬戶,恰好是職工自己繳費的部分,所以也稱為“個人”。這一部分錢如果領取不完是可以繼承的,不會虧本。
全國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普遍是1996年前后。從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積累到現在,在平均繳費指數1的情況下,個人賬戶余額或有15萬元左右。當然繳費指數低,個人賬戶余額積累的錢數就多。也有人個人賬戶余額能有四五十萬元的。
每晚退休一個月,個人賬戶其實也會增加一些利息。像去年的記賬利率是2.62%,15萬元一年有3930元的利息,平均每月330元左右。
現在的繳費基數如果按100%檔次繳費(山東省去年是7359元),每一個月個人賬戶還會再增加588.72元。
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也會因為推遲退休而變小,比如說60歲是139個月,60歲零一個月是138.4個月,零二個月是137.8個月。
綜合來看,個人賬戶余額15萬元,60歲晚退休兩個月,養老金會由原先的1079元提升至1102元,每月提升了23元。
過渡性養老金部分一般不受到延遲退休的影響。主要指的是1996年底以前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缺少個人賬戶積累的一種補充,繳費時間不會再增加了。
綜合以上計算,延遲退休兩個月,每月養老金多出35.8元。這是伴隨著老人一輩子的養老金,待遇也是蠻不錯的。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