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顯示為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的刑事判決書稱,付雪海存在更改年齡并曾于上世紀八十年代因盜竊罪、流氓罪等先后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等情況。
6月27日下午,記者就洪洞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是否存在更改年齡,以及曾因盜竊罪、流氓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卻仍被提拔一事致電洪洞縣委組織部,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現在縣上已經在調查此事,有了消息第一時間回復。同日下午,澎湃新聞就此事致電安澤縣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太清楚這份判決書是如何流傳出去的。
網上發布的付雪海刑事判決書截圖
記者注意到,此前2023年9月,微信公眾號“清廉臨汾”發布了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
這則消息顯示,付雪海,男,漢族,1972年1月生,山西洪洞人,大專學歷,199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11月參加工作。曾任洪洞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副書記、縣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主任;洪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2022年9月,任洪洞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6月,微信公眾號“清廉臨汾”發布的《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一文則提到,臨汾市洪洞縣財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付雪海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8年至2020年,付雪海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高檔酒水、香煙等禮品,折合共計17萬元。付雪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付雪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5年6月,有網友貼出一份關于付雪海的《刑事判決書》,文書編號[(2024)晉1026刑初6號]。提及付學海因受賄罪、貪污罪、故意傷害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5年,處罰金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941萬余元,返還被害單位;追繳1211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等。
安澤縣法院2025年4月21日出具的《刑事判決書》顯示,付雪海在1981年8月31日、1986年8月8日分別被洪洞縣法院、北京原順義縣法院判處一年六個月和四年有期徒刑。罪名均為盜竊罪。
此外,付雪海1983年10月30日曾犯流氓罪被安澤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但1985年洪洞縣法院再審,判處其免于刑事處罰。
記者注意到,該時間節點,均在付雪海擔任公職之前。
至于為何能通過政審等進入公職并擔任縣財政局長一職,記者聯系到洪洞縣委組織部,工作人員表示,付雪海的案件由司法部門正在處理。
2023年8月8日,因涉嫌職務犯罪,付雪海被安澤縣監委立案調查,同日被采取留置措施。2024年1月16日,安澤縣檢察院對其監視居住。2025年2月7日,安澤縣法院決定逮捕。臨汾市中院于2024年1月12日,指定安澤縣法院審理。
比較判決書與公開資料,付雪海的出生日期存在矛盾,疑似其存在年齡造假問題。對此,記者于6月27日聯系到安澤縣紀委監委、安澤縣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會對兩處出生日期的表述差異進行核實。
安澤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說,“這件事我們已經處置,并移交司法機關。”
來源 |澎湃新聞 華商報 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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