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核武、潛艇一樣,五代機也被視為“鎮國神器”,一般是不輕易示人的,但最近咱們貌似卻拿殲20當常規戰機用。據京報網6月30日的報道,央視軍事透露,某次外國軍機逼近我國領空,殲-20飛行員“迅速由訓轉戰”,“接替升空,起飛迎敵”,最終“經過數輪激烈攻防”,我方戰機成功逼退外機。執行驅離任務的殲-20飛行員表示,外軍“想從氣勢上壓倒我們,我們肯定不能退讓”。
出于保密的需要,央視軍媒并沒有透露更多的細節,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殲-20緊急起飛,成功完成了驅離外國軍機的任務,而且還在氣勢上壓倒了對手。不可否認,這一消息的確讓人“倍感振奮”,“提神醒腦”,但在感到驕傲、自豪的同時,也不免有些疑問,畢竟殲-20是我國的頂級5代機,用隱身機去執行“驅離”任務,也就意味著要“短兵相接”,而且還不能主動擊落,在此情況下,難道就不擔心泄密嗎?
比如說,作為5代機的核心機密,其雷達反射面積(RSC)就有可能被掌握。殲-20在執行“驅離”任務時,要多次變幻變換姿態,以搶占有利的陣位,在此情況下,其RSC會根據不同姿態、方位呈現出各種“動態數據”,而只要纏斗的時間足夠長,理論上對方可以完全掌握其各個方向的“隱身特征”。
再比如說,在近距離格斗的過程中,外國軍機的紅外探測系統可捕捉殲-20發動機尾噴口溫度、機身熱分布等關鍵數據,今后在實戰中,就能優化其紅外制導導彈的打擊效率。此外,對方還能在近距離接觸的過程中,獲得殲-20的電磁信號,及戰機機動性能等等有價值的情報。因此,怎么看都覺得,用殲-20戰機去執行“驅離”任務,都是一個“非常不劃算”的買賣,那這次咱們是不是“虧了”?
首先,根據我軍的“驅離原則”,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采取“非對等驅離”的,也就是說,如果外國軍機是非隱身機,我軍通常會派出殲-16或蘇-30予以驅離,而這次卻派出了殲-20,說明對方戰機“具備隱身性能”,四代機無法有效抗衡,所以才會派出殲-20予以“驅離”。從這個角度上來講,就算存在“泄密風險”,那這個風險也是“雙向的”,并非是咱們“單方面泄密”,誰吃虧還不一定呢。
其次,就算咱們出動了殲-20戰機,還是有其他辦法防止核心機密泄露的。比如說,雖然報道并沒有指明,但基本可以肯定,殲-20在執行驅離任務時,應該是掛載了可收放式的“龍勃透鏡”。該裝置可以放大雷達反射信號,從而隱藏自身真實的RSC數據,從而讓對方無法捕捉到殲-20的隱身特征。最終,殲-20憑借其強大的機動性,成功壓制外軍戰機,迫使外國軍機倉皇而逃。
最后,殲-20出動絕非“一個人在戰斗”。原美國太平洋空軍司令威爾斯巴赫曾透露,F-35A在東海與殲-20有過遭遇的記錄,但F-35戰機遭到了解放軍“預警體系”的壓制,最終被迫撤離。巴赫此舉,既有為對抗殲-20失敗“遮丑”、“狡辯”的嫌疑,同時也說明一件事情,那就是為了最大限度保護殲-20的機密,在出動殲-20的同時,我軍還出動了預警機、電子戰飛機等“護航”,從而確保外軍戰機變成“聾子、瞎子”。
因此表面上看,咱們出動殲-20戰機去驅離外機,貌似泄密風險很大,但一方面咱們有“逢敵必亮劍”的傳統,更何況外國隱身機“打上門來”,如果咱們的殲-20不應戰,豈不是說明咱們對自己的5代機“沒信心”嗎?另一方面,在出動殲-20的同時,咱們也會做充分的“保密”準備,包括使用龍勃透鏡,包括出動預警機、電子戰機等等,通過“體系作戰”的力量,最大限度捕獲對方的機密,保護自己的機密。
此外,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隨著6代機的升空以及殲-20的大規模量產,將殲-20作為“普通戰機”使用,恐怕也是未來的一個趨勢。臺灣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就曾公開表示,大陸殲-20戰機的產能驚人,“三天一架”,一年就是120架,臺節目主持人王尚智一開始不敢相信,隨后表示“感到很絕望”。因此,隨著更多5代機的服役,隨著更先進戰機的出現,殲-20干常規戰機的活,又有什么好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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