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通過網絡媒體發聲,反映衡陽市高新區興華小學存在未給職工繳納醫保、社保的問題,引發社會關注。
網友唐某婷自述,她于2019年9月入職興華小學,擔任后勤全托生活老師一職。在長達六年的工作時間里,學校始終未為其繳納社保及醫保。僅在部分年份給予每年1200元、共計三年的所謂“社保補差”款項。唐某婷表示,這樣的補償與國家規定的社保、醫保繳納政策存在較大差距,無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物質幫助的制度;醫療保險則為參保人員患病就醫提供經濟保障。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和醫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唐小婷明確提出,希望學校能夠依照相關政策,為其補繳在職六年期間的社保及醫保費用,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目前,此事件尚未得到學校方面的公開回應。在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日益受到重視的當下,這一事件后續如何解決,學校是否會積極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公眾拭目以待。同時,該事件也提醒其他用人單位,應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切實履行應盡義務,避免類似糾紛的發生 ,共同維護良好的勞動用工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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