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5 月的一天,一列從武漢開往杭州的高鐵上,發生了一件讓全車乘客都瞠目結舌的事件。一位年輕女子在車廂內突然 “發瘋”,不僅大鬧車廂,甚至當眾脫光衣服表演劈叉,其瘋狂舉動讓整個高鐵車廂陷入混亂,也讓眾多乘客驚恐不已。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什么原因讓她做出如此驚世駭俗的行為呢?
事情發生在列車行駛途中,當時車廂內原本十分安靜,大家都在各自休息或做著自己的事情。在某節車廂的一個靠過道座位上,一名外貌姣好的年輕女子,卻開始出現怪異舉動。她先是自顧自地喃喃自語起來,聲音雖然不大,但那持續不斷如同念經般的聲音,還是引起了周圍乘客的注意。
與此同時,她還時不時發出幾聲傻笑,行為舉止顯得極為詭異。起初,不少乘客都以為她戴著藍牙耳機在和熟人聊天,所以并未太過在意,那些被她怪異舉動吸引目光的人,也只是隨意看了幾眼,便沒再關注。
然而,坐在她旁邊的中年女乘客張女士,卻有著不一樣的感受。因為就坐在女子身旁,張女士清楚地看到,這位年輕女子的耳朵上并沒有佩戴任何藍牙耳機,而且她也沒有玩手機等行為。這讓張女士心里 “咯噔” 一下,一種不安的感覺油然而生。
但秉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張女士最終還是選擇了忍耐,她只是將身子盡量往列車車窗方向傾斜,試圖離這個怪異女子遠一點,同時在心里默默祈禱,希望女子的怪異行為不要給自己帶來什么麻煩。
但事與愿違,張女士的隱忍并沒有讓情況好轉。年輕女子的舉動愈發肆無忌憚,她不僅自言自語的聲音越來越大,大幅度的動作好幾次還打到了張女士。周圍一圈的乘客也開始面露不安和困惑之色。
終于,張女士再也無法忍受,她壯著膽子,輕聲提醒女子稍微安靜一點,畢竟大家都想在旅途中好好休息。
可誰能想到,張女士這善意的提醒,卻如同按下了女子身上的某個 “開關”。女子像是被徹底激怒了,情緒瞬間激動起來,猛地從座位上站了起來。在周圍乘客驚愕的目光中,她伸出手指,惡狠狠地指著張女士的鼻子,嘴里不停地咒罵著,眼神中透露出一股瘋狂與猙獰,仿佛張女士做了什么不可饒恕的事情。
張女士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嚇懵了,她完全沒想到自己的好心提醒,會換來這樣的結果。就在她試圖向女子解釋,希望對方能夠冷靜下來時,更讓人震驚的事情發生了。女子突然伸出手,朝著張女士的臉狠狠地打了幾個耳光。這幾個耳光打得張女士頭暈目眩,整個人都呆住了,一時間竟不知所措。
而女子在打了張女士之后,并沒有停下自己瘋狂的行為。她開始在整個車廂內撒潑,沿著過道一邊走,一邊指著坐在各處的乘客亂罵。她的聲音尖銳而刺耳,充滿了憤怒與不滿,整個車廂瞬間被她攪得雞飛狗跳。
其他乘客們被這突如其來的變故弄得一頭霧水,面對女子瘋狂的舉動,大家都嚇得不敢出聲,只能驚恐地看著她,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女子的行為很快就激起了眾怒,一些脾氣較為火爆的乘客實在看不下去,開始站出來指責女子的不當行為。但女子不僅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與這些乘客對罵起來。一時間,車廂內叫罵聲、吵鬧聲此起彼伏,場面變得一片混亂。
有人擔心這場罵戰會進一步升級,演變成肢體沖突,畢竟這位女子精神狀態明顯不正常,誰也不知道她會做出什么更加過激的行為,傷害到其他乘客。于是,有乘客偷偷跑去通知了乘務員,希望乘務員能來制止這場混亂。
乘務員很快趕到了現場,在聽取了其他乘客對事件的敘述后,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當他準備上前制止還在與乘客爭吵的女子時,女子看到乘務員身上的制服,像是受到了某種強烈的刺激。
她突然發瘋似的沖向乘務員,以極快的速度將毫無防備的乘務員撞倒在地。隨后,她又跑到車廂連接處,對著感應門瘋狂地又踢又踹,那模樣仿佛要把這扇門給拆了。
女子的這一系列危險舉動,讓車廂內的眾人驚恐萬分,大家紛紛驚慌失措地避讓開來,生怕被女子傷到。乘務員艱難地從地上爬起來,再次朝著女子走去,試圖阻止她這種危險行為。
盡管女子身材苗條,但她此刻爆發出來的力量卻出奇地大,僅憑乘務員一個人,根本無法將她制服。最后,還是幾位膽子較大的乘客站了出來,上前協助乘務員。幾個人七手八腳,費了好大一番力氣,才終于將劇烈掙扎的女子暫時壓制住。
眼見眾人暫時控制住了女子,乘務員通過對講機呼叫了乘務長。乘務長趕到這節車廂后,詳細聽取了大家對事情的描述,隨后決定調取該名乘客的相關信息。經過查詢得知,這名女子叫饒某某,34 歲,此行的目的地是安徽合肥。了解到女子的基本信息后,乘務長打算嘗試聯系女子的家人,希望能從家人那里了解女子的情況,以便更好地處理此事。
可誰也沒想到,當饒某某聽到乘務長要聯系她的家人時,原本被壓制住后稍微安靜下來的她,瞬間又變得瘋狂起來。眾人一個沒留神,她就掙脫了束縛,徑直朝著乘務長沖了過去。乘務長躲避不及,被饒某某一拳打在口鼻處,頓時鮮血直流。
在打傷乘務長后,饒某某又開始胡言亂語,嘴里說著一些讓人根本聽不懂的話,那些話語仿佛只是一些毫無意義的音節,讓人摸不著頭腦。
饒某某掙脫眾人束縛并打傷乘務長的舉動,讓在場的所有人都心有余悸,再也沒有人敢輕易上前制止她。饒某某見眾人都對她避之不及,似乎覺得無趣,于是轉身跑到了另一節車廂。而那節車廂的乘客,早已聽聞了饒某某之前的 “壯舉”,看到她過來,紛紛像躲避瘟神一樣,對她避若蛇蝎。饒某某見狀,更加憤怒,她對著車廂內的桌椅就是一頓拳打腳踢,以此來發泄自己的情緒。
就在大家以為饒某某會一直這樣瘋狂下去時,她卻突然做出了一個讓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舉動。只見她在眾人面前,旁若無人地開始一件件脫起自己的衣服,而且脫得非常徹底,最后甚至連內褲都脫掉了,整個人一絲不掛地站在車廂里。此時,一些有素質的乘客,紛紛不好意思地將頭偏過去,或者收起了手中正在拍攝的手機;但也有一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依然舉著手機,繼續拍攝著這驚人的一幕。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饒某某在脫光衣服后,竟然當著眾人的面,赤身裸體地劈了一個叉,還故意將屁股對著眾人。她的這一系列行為,完全超出了正常人的認知范圍,讓在場的所有人都驚得說不出話來。高鐵工作人員見狀,急忙撥開人群,沖到饒某某面前,迅速給她披上了衣服。也許是感受到了工作人員的善意,又或許是她體力已經耗盡,此時的饒某某顯得安靜了許多,任由趕來的女乘務員幫她穿上了衣服。
在高鐵工作人員的呼吁下,那些看熱鬧的乘客也漸漸收起了手機,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而饒某某則被幾名乘務員帶回了高鐵上的員工休息室進行看管,等待后續處理。當高鐵到達合肥站時,接到通知的警方早已在高鐵站等候多時。饒某某在乘務員的陪同下下了高鐵,隨后被警方帶走。
根據高鐵上的監控錄像,以及乘務員和乘客們提供的證詞,饒某某初步被認定存在公共場合尋釁滋事、故意傷害他人、故意破壞公共財產等多項違法行為。警方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聯系了饒某某的父母。
饒某某的父母得知消息后,第一時間趕到了警局。他們向警方表示,饒某某并非故意做出這些瘋狂舉動,而是因為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并隨后提供了相關的病歷資料作為證明。
經過專業鑒定,饒某某確實患有精神類疾病,并且在高鐵上鬧事時,正處于發病期間。得知這一情況后,饒某某的父親迅速聯系到了受傷的高鐵工作人員以及乘客,向他們真誠地道歉,并承諾會盡快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在這起事件中,饒某某的行為雖然看似荒誕不經,但背后卻反映出了一系列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饒某某在行為時意識清醒,那么她的所作所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對尋釁滋事罪的定罪標準,“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等情況,饒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尋釁滋事罪,將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處罰。
同時,她打傷乘務長及部分乘客的行為,符合《刑法》第 234 條對故意傷害罪的定義,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她在車廂內打砸桌椅的行為,也違反了我國《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然而,由于饒某某經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且在案發時處于發病狀態,根據《刑法》第 18 條第 1 款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這也意味著,雖然饒某某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重大負面影響,但因其特殊的精神狀況,最終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起事件也讓我們看到了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近些年來,類似精神疾病患者在作案后因特殊精神狀況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案例時有發生,這也引起了大眾的廣泛關注和討論。畢竟,精神疾病并非是逃脫法律制裁的 “護身符”,在判斷案發時犯人是否處于精神失控的發病狀態時,相關的鑒定雖然有一定的科學依據,但很難保證百分之百的準確性,這就有可能導致少數人鉆空子,逃避應有的法律責任。
同時,這起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對于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和社會都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和關愛,其監護人更應該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如果監護人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導致精神疾病患者傷害他人,那么監護人有可能會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
就像在這起事件中,饒某某的父親因為沒有看管好女兒,放任她獨自乘坐高鐵,最終導致了這樣一場鬧劇的發生。雖然他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對于女兒給他人造成的傷害和損失,依然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我們不僅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和治療,還需要提高整個社會的公共安全意識。在公共場所,如高鐵、車站等地方,工作人員也應該加強巡邏和管理,及時發現并處理各類異常情況,確保廣大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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