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要和她離婚,請你們幫幫忙!”當王某旭和王某芝走進貴州省盤州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情緒激動地說出訴求時,接待他們的檢察官頗感意外——離婚可以去民政局協議離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這二人為何來找檢察院幫忙離婚?經過詳細詢問,檢察官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2005年,盤州市的王某旭與王某芝相戀后,按當地少數民族風俗舉辦了婚禮。因1988年出生的王某芝當時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法辦理結婚登記,而王某芝的堂姐與其同名同姓且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王某芝便通過母親郭某某與堂姐的母親李某某商議后,決定借其堂姐的戶口本與王某旭辦理結婚登記。
2005年11月26日,在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王某芝冒用其堂姐的身份信息與王某旭在盤州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由于當時婚姻登記系統尚未聯網,民政局未發現冒名登記問題,也未發現王某芝的堂姐已于2003年在六盤水市鐘山區民政局與陳某科登記結婚的事實。
2014年,王某旭與王某芝感情破裂,前往民政局申請離婚。民政局查詢后發現,系統上并無王某旭與王某芝的結婚登記信息,只存在王某旭與王某芝堂姐的結婚登記信息,且王某芝堂姐存在兩段婚姻登記記錄,遂以婚姻登記錯誤為由,拒絕為他們辦理離婚手續。無奈之下,雙方只能私下簽訂書面協議,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進行約定后,自行結束了婚姻關系。
后王某旭因生意經營不善,生活陷入困境,希望通過惠農貸款、廉租房等政策改善生活,但因之前錯誤的婚姻登記,無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不能購買養老保險,也不能再婚重組家庭。與此同時,被冒名的王某芝同樣受困于法定重婚、子女撫養、父母繼承等問題。
王某旭向民政部門申請撤銷冒名婚姻登記,而民政部門以不符合法定撤銷情形為由拒絕了他的申請,并建議他去法院起訴離婚。當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卻認為該婚姻登記存在瑕疵,被告主體不適格,無法立案,建議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問題。
2024年3月,王某旭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民政部門撤銷冒名婚姻登記,但因超過了起訴期限未被法院受理。申請再審亦被駁回后,今年2月,王某旭和王某芝的堂姐一同走進盤州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盤州市檢察院受理該案后,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檢察官查閱了三方當事人的戶籍信息,詳細詢問了相關人員,并對結婚登記原始檔案進行了司法鑒定。鑒定結果顯示,原始檔案中王某芝的指紋與王某芝(堂姐,1983年出生)的生物特征不符,確認王某芝冒用與其同名同姓的堂姐的信息進行婚姻登記的事實屬實。
今年3月20日,盤州市檢察院就該案組織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民政局代表及各方當事人參與聽證。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情況,參會人員一致同意撤銷該婚姻登記。聽證會結束后,盤州市檢察院向該市民政局宣告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民政局依法撤銷冒名婚姻登記,并規范婚姻登記程序,嚴格核實申請人身份信息,避免類似錯誤再次發生。
近日,民政局采納檢察建議后,依法撤銷該冒名婚姻登記,并對王某芝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進行婚姻登記的行為依法進行了懲戒教育。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