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刑罰沿革可追溯至夏朝,歷經數千年演變,形成極具時代特征的體系。夏朝以肉刑為核心,如割鼻、斷足等,直接摧殘肢體,彰顯原始刑罰的殘酷性。
商朝在此基礎上變本加厲,出現炮烙、剖心等極刑,《史記》載商紂王 “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刑罰成為統治者威懾臣民的恐怖工具。
西周統治者汲取商朝滅亡教訓,提出 “明德慎罰” 思想,刑罰制度出現轉折。絞刑(分縊死、勒死)與徒刑(囚禁勞役)等 “不見血” 的刑罰開始推行,雖保留部分肉刑,但已注重刑罰的規范性,如《周禮》記載 “司圜掌收教罷民”,體現對犯罪者的改造意識。
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紛紛制定成文法,刑罰體系漸趨復雜。秦朝統一后,推行嚴刑峻法,連坐制度盛行,“刑者相半于道”(《史記》),刑罰殘酷性達到頂峰。
漢朝則開啟改革,文帝時廢除肉刑,以徒刑、罰金等替代,如將墨刑改為髡鉗城旦舂,標志著刑罰向文明化邁進。
此后歷代基本沿用漢制,除謀反、殺人等重罪外,多采用徒刑等溫和刑罰,如唐朝《唐律疏議》確立 “笞、杖、徒、流、死” 五刑體系,奠定封建刑罰的基本框架。
今天要介紹的是古代一些非常奇葩的刑罰。
其一:笑刑。
明朝天啟年間,流傳的一種讓死囚聞風喪膽的刑罰。
這法子聽起來荒唐:先把犯人手腳捆在木架上,在腳底抹滿蜂蜜,再牽來幾只山羊。
畜生們聞到甜味就會伸舌頭舔,粗糙的舌苔刮過腳心,犯人先是忍不住發笑,接著笑得渾身抽搐,最后在缺氧和神經衰竭中斷氣。
《明史?刑法志》記載,有個江洋大盜受刑時,“笑至淚出,繼而嘔血,三刻而絕”。
這刑罰妙在不見血,卻比砍頭還折磨人。山羊的舌頭布滿角質倒刺,舔起來像砂紙擦皮膚,犯人想笑又笑不得,想求饒又喘不上氣。
更尷尬的是,行刑時犯人會笑得渾身扭動,失禁是常有的事,尊嚴盡失。據說天啟皇帝最愛看這種 “笑刑”,覺得比看戲還有趣,卻不知受刑者的內臟早已在狂笑中被震傷。
其二:蚊刑。
比笑刑更詭異的,是明朝開國功臣胡惟庸的死法。野史記載,朱元璋懷疑他謀反,沒砍頭也沒下獄,而是把他扒光綁在南京城外的沼澤地。
時值盛夏,蚊蟲成群結隊撲上來,專叮他的眼皮、腋下等敏感處?!秶丁访枋觯骸拔抿溉绾谠?,匝體如猬,惟庸號呼,三日乃絕。”
這種刑罰陰損在 “癢”。人的皮膚被蚊蟲叮咬后會分泌組胺,引起劇烈瘙癢,抓又抓不得,躲又躲不開。
胡惟庸被綁在那里,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皮膚從紅腫變成潰爛,最后在奇癢和感染中死去。民間傳說他是 “歷史上第一個癢死的人”。
除了以上兩種,動物行刑方式還有很多。
比如,中國的 “五馬分尸”。戰國時期的車裂之刑,就是用五匹馬拉住犯人四肢和頭顱,一聲令下讓馬狂奔。《史記》記載商鞅被處車裂時,“秦人不憐”,可見這刑罰有多嚇人。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執行時馬的韁繩其實綁在特制的木架上,劊子手通過控制馬的方向,讓犯人慢慢被撕裂,比直接砍頭痛苦百倍。
比如,古羅馬的 “獅子坑”。在古羅馬斗獸場不僅是娛樂場所,也是行刑地。犯人和餓了幾天的獅子關在一起,猛獸會先撕咬四肢,再慢慢啃食軀干。
更殘忍的是 “送葬者”—— 讓犯人穿上浸透豬血的衣服,獅子聞到血腥味就會撲上來,用利爪和牙齒一點點折磨至死。羅馬詩人尤維納利斯曾描述:“觀眾歡呼時,獅子正在舔食犯人的腸子。”
還有古希臘的 “貝殼刮肉”。雅典城邦有一種 “貝殼刑”,不是用貝殼砸人,而是讓犯人躺在海邊,潮水漲落時,貝殼會被海浪推著刮過皮膚。
貝殼邊緣鋒利如刀,反復刮擦會讓皮膚慢慢潰爛,最后犯人在失血和感染中死去。這種刑罰專用于 “瀆神者”,雅典人覺得讓海神來 “執行” 最公正。
為什么古代統治者愛用動物行刑?
用動物行刑,既能制造視覺沖擊,又能把殺人的 “臟活” 推給畜生。
更陰毒的是心理折磨。笑刑讓人在 “歡樂” 中死去,打破了人對死亡的常規認知;蚊蟲叮咬則利用了人類對瘙癢的本能恐懼。
這些刑罰就像統治者的 “行為藝術”,用極端方式告訴百姓:“連死法都由我定,何況活路?”
好在時代在進步:漢朝廢除肉刑,唐朝完善徒刑,現代社會更講究 “罪刑相適應”。
但那些用動物行刑的故事,仍像一面鏡子,照見人性深處的幽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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