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公安局萊山分局關于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嚴厲打擊整治夏季突出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煙臺市公安局萊山分局決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厲打擊公共場所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繁華街道、車站廣場、商場夜市、燒烤攤點等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防力度,對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從嚴處理。
二、嚴厲打擊持刀持械違法犯罪行為。對持刀故意傷害他人、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持刀持械追逐攔截他人的,一律從嚴處理。
三、嚴厲打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常態化對酒吧、KTV、棋牌室、洗浴城、足療店、出租房等公共娛樂服務場所開展執法檢查,對組織容留賣淫、組織未成年人有償陪侍、強奸、猥褻、侮辱婦女、兒童和聚眾賭博、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從嚴處理。
四、嚴厲打擊涉危爆違法犯罪行為。對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使用槍支、民爆物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從嚴處理。
五、嚴厲打擊涉網違法犯罪行為。對網上散布傳播謠言、侮辱誹謗、敲詐勒索、網絡暴力及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從嚴處理。
六、嚴厲打擊其它影響群眾安全感的違法犯罪行為。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舉報電話:110
煙臺市公安局萊山分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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