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不應該是“大學不應該開放”的理由,而應該是大學去思考如何合理開放的警鐘。
今天早上看到一個熱搜,#上海交大一學生被校外人員毆打#。據媒體報道,6月30日晚,一上海交通大學學生在校內體育場跑步時被飛來足球打中頭部后,發現踢球者為校外兩小孩。而后該學生與踢球小孩的家長發生言語沖突后身體不適倒地,小孩家長則持續腳踹、肘擊學生。最后該學生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
之后,網上有疑似被足球打中的學生本人在網絡上發文,詳細介紹了事情經過:
據這篇回應描述,這個當事人當天是在參加經過學校報備程序合法合視的夏季訓練,因為訓練強度較大,所以訓練前他們就已經對跑道及足球場上的同學進行了告知。結果,在訓練進行到一半時,突然被不知道從哪飛來一個足球直接擊中了當事人的頭部左方后側,耳機與眼鏡直接被擊飛了。而由于球速過快,再加上當事人當時也是處于一個跑步的心跳加速狀態,所以這一擊導致當事人立刻就出現了耳鳴、眩暈、視力受損、頭暈等癥狀。被砸的當事人按捺不住便大聲質問:“到底是誰踢的”,“這里是公共場合,不會踢球就不要踢球”,期間可能因為情緒激動而摻雜了一些國罵當作語氣詞,但這類詞我們也能理解,這是沒有指向性的一種情緒宣泄。
而在吼完之后,當事人發現操場后方是兩個小男孩正在踢球,當事人便繼續大聲詢問是否是他們踢的球。結果小男孩此時想逃跑并沒有主動承認錯誤。而隨后,有兩名女性循聲而來,小孩的母親把小孩拉至旁邊,知道自己沒占理后,就先讓小孩道歉,然后一扭臉,便拉高了嗓門用激烈的肢體動作指責當事人:“小孩已經道歉了,你為什么要罵人”,“我是小孩的媽嗎,你罵cnm干什么”……這期間還夾雜著很多臟話和人身攻擊。
而此時的這種臟話和人身攻擊很明顯就帶有了指向性了。而當事人在高強度訓練后被球砸又被這樣一位中年婦女張牙舞爪的人身攻擊和辱罵后,一時氣血上涌,心臟一痛倒在地上。
而見到當事人倒在地上之后,小孩的母親不僅沒有停止辱罵,反而好像更占理似的,又開始了持續的高強度辱罵,甚至還用腳踢當事人,而在被一旁的同學阻攔后,小孩的母親竟然突然往地上一躺,開始了撒潑打滾兒!而就在她倒地撒潑撲騰的時候,她還又順勢用腳踢踏旁邊已經昏迷不醒的當事人的后腦和背部靠近脊椎處。而當事人的腿部和背部也在毫無防備中被這位體型比他還壯碩的中年婦女以泰山壓頂之式進行了多次肘擊等傷害。
當事人描述,自己當時在第二次被踢中腰椎后,當場已經兩眼一黑,身體失去控制動彈不得,語言功能受損已經無法說出話了。他只能感受到旁邊這位小孩的母親和一個同行的中年女性對他還在持續的進行辱罵和肢體攻擊,甚至還對趕來的隊友進行肢體攻擊與言語辱罵,并上升到整個學校層面。并揚言“我記住你們了,在場的一個都走不了”,“報警啊,讓警察來看交大學生就這個責質”,“你們打人罵人還有理了,我要干死你們”之類的話語。她還自稱說自己是上海交大的畢業生。不過后來經學校核實,學校根本沒有她的個人信息。
之后當事人被送往了醫院進行了全面的檢查,目前并無大礙。當事人表示,這件事他會追究到底,不接受任何調解。
這件事情上了熱搜之后,評論區就有人說:
看到了吧!這就是開放學校的后果啊!
大學就不應該對校外人員進行開放!
要保護大學生的權益啊!趕緊把大學封閉起來吧!
但我想說的是,這件事情的首要問題不是大學應不應該對外開放的問題,而是這種沒有素質的熊孩子和熊家長的問題。
而可憐的其實是那個踢足球的孩子,因為他小小年紀就從他母親身上學到了什么叫做蠻不講理,學到了要做一個低素質的野蠻人,學到了做錯事要死鴨子嘴硬要撒潑打滾兒。
說實話,那個體型壯碩的家長往地上一躺發出年豬般的嚎叫的時候,我是生理性的恐怖的!
首先,我絕對沒有歧視女性的意思啊!我想說的是,如果現實當中我要是遇到了類似的這種躺在地上撒潑打滾兒還能順勢打一套地躺拳的中年婦女的話,我是絕對會被嚇得手足無措動彈不得的。
因為這代表了一種非理性,純情緒泄露的核彈攻擊。
這種純暴力撒潑背后的巨嬰心態其實是一種非常典型的"受害者心理"。這種心態的邏輯是:自己孩子犯錯是小事,自己的面子才是大事!自己有沒有錯,這個事實一定要拋開不談,自己的“尊嚴”一定要想方設法的爭取過來。他們將自己想象成被冒犯的一方,用攻擊性的行為來掩蓋自己內心的虛弱。就像那些在高鐵上大鬧的乘客,在電影院里撒野的觀眾,他們總是想通過制造混亂來獲取某種畸形的存在感,試圖通過一種精神污染的方式來嚇退旁人,然后達到一種她自認為的無敵的狀態。
而這種非理性情緒核彈往往能夠得逞,是因為,當對手把自己降到了一個糞坑里打滾兒的豬的狀態的時候,一個體面的正常人是很難不捏著鼻子后退的。
但是,我們是不是因為要隔絕這種野蠻所以就要將大學進行封閉不對校外人員進行開放呢?
我知道,現如今很多學生都是支持大學校園不應該對校外人員進行開放的,因為現在上大學的孩子們恰好是疫情那幾年經歷過封校的那批學生。所以因此大家覺得大學就應該是封閉起來的。
但事實上,就在2020年之前,很多大學其實都是對外開放是可以自由出入的。2017年左右我在北漂的時候,以及在上海旅游的時候,很多大學我都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是,在經歷了一場疫情之后,很多學校都安裝了門禁系統,所以自此之后,很多人就忘記了我們的很多大學其實曾經是自由開放的這樣一個事實的。
那現如今我們討論“大學校園該不該對校外人員開放?”這個問題的時候,其實我們應該先放下上海交大這種事件給大家帶來的負面情緒,我們不要先急著去站到底應該是“開放”還是應該去“收緊”這樣的二元立場。我們得先想清楚:大學到底是誰的?
從法理說,公立大學的土地、設施多由財政撥款建成,本質是“社會公共資源”。若徹底封閉,等于將納稅人共建的資源圈成“少數人的自留地”,既背離教育公平的初心,也少了一份大學對社會的反哺。所以,一個有人文氣息的綜合性大學,不應該是隱藏在深山老林里,讓學生與世隔絕,而應該是成為社會當中有機的一份子。
但從功能上來說,大學的核心使命是“教書育人”。實驗室的精密儀器、圖書館的珍稀典籍、課堂上的學術討論,這些“核心資源”需要絕對的安全與安靜;學生的晨讀、科研團隊的深夜攻關、師生間的教學互動,這些“核心場景”是容不得無關干擾的。
所以,大學校園又絕不能淪為無人看管的公共公園,變成一個廣場舞場、遛娃樂園,甚至像上海交大這次,讓校外人員在運動場上引發惡性沖突。否則,那就是舍本逐末了。所以,大學首先要對學生負責,再談對社會開放。
所以,其實問題真正的核心,不是學校到底應該“開還是不開”,而是“怎么去開”;不是“要不要共享”,而是“用什么規則守住邊界”。
“開放”本身是沒有錯的,錯的是“無序開放”。就像交通規則,不是禁止開車,而是禁止闖紅燈;不是不讓上路,而是要分車道、限速度。校園開放的底層邏輯,也該是“分區、分時、分類”的精細化管理:
比如,分區,就是劃清“紅線”與“綠線”。教學區、科研區、宿舍區是“紅線”,非在校師生不得入內,或需嚴格審批;而運動場館、公共綠地是“綠線”,可對公眾開放,但需明確使用規則(比如禁止帶寵物、禁止破壞設施)。上海交大這次事件的爭議點之一,其實就是“校外人員隨意進入被限制活動的運動場”,本質是“分區管理”的缺失。如果連哪里能進、哪里不能進都沒說清,那沖突只是早晚的事。
比如,分時,就是錯開“高峰”與“閑時”。學生上課、鍛煉的高峰時段,校外人員應避讓;清晨、周末等非高峰時段,可適度開放。這既能保障學生的正常使用,也能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率。就像圖書館,學生期末復習時不對外開放,假期適當放開,這才是“以人為本”的平衡。
再比如,分類,就是區別“對象”與“用途”。校友回校懷舊、社區居民鍛煉、公益組織活動,這些是“合理需求”,應支持;但商業推銷、隨意遛狗、破壞設施,這些是“違規行為”。如果對那些違規者沒有有效的懲罰機制,這就等于是在縱容“劣幣驅逐良幣”。
有人也許會說:“如果校園開放的話,這會增加管理成本的”!
這話沒錯。但“管理成本”從來不是“不管理”的借口,而是“必須管理”的理由。大學每年花在校園維護、安保上的經費不少,與其事后處理沖突、修復設施,不如把錢花在事前——裝個人臉識別閘機,成本高嗎?比學生被打傷的醫療費、學校聲譽的損失低多了;安排安保人員巡邏,麻煩嗎?比事后面對輿論質問、處理家長扯皮簡單多了。
說到底,“校園開放”的爭議,暴露的其實是某些高校的“懶政思維”:他們要么“一刀切全開放”,把管理責任甩給“公眾自覺”;要么就“出事后全關閉”,用簡單粗暴代替精細治理。這兩種態度,都對不起“大學”二字——大學本該是理性、智慧的象征,連“開放與安全的平衡”都搞不懂,還談什么培養“社會棟梁”?
回到上海交大的事件:如果運動場有明確的“校外人員預約系統”,如果入口有保安核查身份, 如果沖突發生時有巡邏人員及時制止,悲劇或許就能避免。所以這件事不是“不開放”的理由,而是“合理開放”的警鐘。
總結一下:大學的門,該開;但開門的鑰匙,必須攥在“規則”手里。沒有規則的開放,比如這種打了學生卻不能及時被處理,這是對學生的不負責任;而沒有邊界的共享,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真正的大學精神,既要有“兼容并蓄”的胸懷,也要有“守土有責”的擔當——讓該進的人進來,讓那些搗亂的人出去,這才是對“開放”最好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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