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新的劇情中最刺激的劇情來了,也是最為振奮人心的,那就是洪亮查到了喬振興死亡的真相,也查到了131案的真相,這131案是十三年前蘭景茗讓謝鴻飛為組長,洪亮和李人駿還有喬振興等為組員辦的,沒想到這個案子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冤假錯案,之所以這個案子成為冤假錯案,是因為有人在證詞上做了手腳。
十三年前有兩個劫匪進入了萬川礦業,并且對三個財務室的人開槍,還搶走了給礦工的工資,警察到場的時候三個人里面還有一個能說話,正是楊正,而楊正死前告訴當時的分局副局長馬重陽以及刑警秦鋒開槍的人是個高的,望風的人是個矮的。但是結果卻變成了個高的王大有從犯,主犯是矮個的孫一虎。
這個案子洪亮等人辦錯了,但之所以辦錯是因為有人在案子的證詞上動手腳,動手腳的人很顯然是孫飛,他當時是刑警大隊的隊長,彼時的許言午是刑偵支隊的支隊長,后面秦鋒對馬重陽說了這件事,甚至還找了許言午,可惜許言午打電話給孫飛,孫飛卻根本就不搭理,這個案子就這么被敷衍過去了,孫一虎頂罪,因為他得了癌癥晚期,為了自己的妻兒,他也沒有喊冤。
而多年之后喬振興重查這個案子,查到了真兇熊磊的頭上,之所以會查到熊磊,是因為喬振興經手萬海案,被李人駿撤下之后他繼續調查萬海案,在程子健那里遇到了熊磊,而熊磊正是當年的王大有,他改名換姓了。喬振興對馬重陽說自己遇到了一個眼熟的人,要去法院調查一個人,這個眼熟的人就是131案的王大有。
他一調查不要緊,查到了公小智,查到了王麗,從王麗口中得知了真相,也從馬重陽口中得知了當初為什么這個案子會成為冤假錯案,有人換了證詞,而當初秦鋒發現了問題,還找了許言午,但是很可惜這位也奈何不了孫飛。而喬振興多年之后為什么會重新調查這個案子呢?是因為見到了王大有,當然,如今的王大有改名換姓變成了熊磊,這件事其實只要洪亮找到當初喬振興去法院調查的記錄就能夠知道。
洪亮當然知道這里面的關鍵,就在他準備調查的時候,另一個案子發生了,那就是萬川礦業的礦難案,這個案子導致了十幾個人慘死,而其中的原因就是有人在設備上動了手腳,導致了十幾個人慘死,而這個案子加上一三一槍擊案,引起了省里面的重視,所以洪亮和鄭雅萍等人才得以重返東平,并且是以專案組的身份出現在東平,重新調查。
只是洪亮做夢都想不到,他準備從謝鴻飛的身上調查,沒想到謝鴻飛就被王大有,也就是如今的熊磊給滅口了,不過后來他在垃圾山里面找到了關鍵證據,又被熊磊追殺,原因很簡單,因為熊磊為了殺人滅口,他必須要殺死這些人,否則他必死無疑,只是紙包不住火,洪亮或者,謝鴻飛也留下了他的證據。
原來殺害喬振興的兇手正是熊磊,熊磊正是131案的真兇,也是殺害喬振興兇手,這位之所以造下131案,其實應該是為了幫助禹天成做事,否則的話也不可能在十幾年前就有人保護他,幫他脫罪,公檢法聯手,把這個鐵案嫁禍到了孫一虎的身上。只不過熊磊是怎么知道喬振興在查自己的呢?他怎么知道喬振興重查十三年前的案子?難道是因為喬振興在程子健那里見過他,所以他就懷疑了?
當然不是,真正的原因還是因為有人跑風漏氣了,十三年前的喬振興只是一個小角色,辦案的人是謝鴻飛,熊磊或者說王大發怎么會記得他?真正讓喬振興暴露的,或者說真正“殺”喬振興的人其實是溫琴。溫琴是法院的人,也是蘭景茗的心腹,更是十三年前的主辦法官,而喬振興去法院調查王大發,想要知道王大發和熊磊的關系,結果沒想到被溫琴給泄密了,所以喬振興才會被殺。
嚴格意義上來說溫琴才是殺喬振興的人,她也是整部劇里面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之一,不管是萬海案還是131案,甚至是喬振興的死都和她有著巨大的關系,相比起黑惡勢力,其實這位握著法槌的溫琴才是最為可恨的,助紂為虐,還大義凜然,難怪這位能夠和蘭景茗走的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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