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季棟
實習生 張弛
火車站的手扶電梯上突發意外:男童鞋子不慎卷入踏板邊緣,媽媽伸手去拽時,又意外卷入自己的手指。最終孩子的腳無大礙,媽媽的手指卻造成骨折,手術并住院治療7天。法律人士認為,此事件中,責任認定和賠償問題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如果火車站電梯的產品質量和安裝維護符合標準,并且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則無需承擔責任,反之可能需要承擔次要責任。
日前,市民但女士撥打極目新聞熱線報料稱,6月18日晚,她帶著孩子從杭州坐高鐵到漢口站下車,乘坐站臺上的手扶梯出站時,孩子的鞋不慎卷入踏板縫隙,自己慌忙用手去拽,又不慎卷入手指。最終孩子的腳沒有受傷,自己的右手中指卻受傷較重血流不止,隨后被120送醫救治。
6月23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來到武漢市紅十字會醫院見到當事人但女士,她出示的病歷顯示,其左手中指遠節指骨末端骨折伴斷端移位,經手術后,傷處仍由紗布嚴密包扎固定,需要住院治療。
她向記者回憶了事發的細節。當晚8時30分許,列車抵達漢口站。她帶著孩子下車乘坐扶梯時,因為旅客眾多,在電梯運行過程中,孩子的左腳不慎被卷入電梯側面的縫隙中,一時無法拔出。但女士聽到兒子發出的慘叫聲后第一時間蹲下,嘗試將孩子的腳拉出。由于情況緊急,她在拉扯過程中手指卻被運行的電梯夾傷,最終孩子成功脫險,而但女士的手部傷勢較重,血流不止。
“現場沒有值守的工作人員,事發后是熱心路人幫忙去喊,過了一會才有工作人員趕來。而且我覺得那部電梯的踏板與側板的縫隙較大,這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我事后到一些商場專門查看了,電梯的縫隙沒有這么大,所以我覺得車站方面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但女士說。
針對但女士提出的問題,漢口站方面回應稱:經調閱監控核實,事發時因兒童腳部卡入電梯縫隙,該旅客采取非安全方式強行伸手救助導致自身受傷,電梯設備運行正常;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撥打120送醫并持續關注,但因旅客未購買乘意險暫無法通過保險賠付。車站表示,已通過12306熱線記錄旅客訴求并安排專人聯系跟進,并在依法依規處理基礎上提升服務溫度。
本次事件中各方責任如何劃分?湖北乾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華律師對極目新聞記者表示,責任認定和賠償問題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判斷,最終承擔責任的大小,取決于電梯安裝縫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以及安全提示是否到位:如果電梯縫隙超標,火車站可能要承擔主要責任;要是縫隙合規且安全提示充分,火車站最多承擔補償責任。在應急管理上,工作人員救援不及時或急救不當,如果和受害者的手指骨折有直接關系,火車站則需擔責,否則不是要承擔責任的原因。
證據收集方面,要對照國家電梯安裝規范確定縫隙是否合格,同時留意現場有無警示標識、安全廣播,是否有監控視頻,孩子的年齡也會影響責任劃分。
若與火車站方面協商不成需要進行訴訟,受害者則需在傷害發生3-6個月后進行傷殘、誤工等鑒定,再進行起訴,一審通常在起訴后3-6個月出結果。責任主體方面,如果以車票合同糾紛起訴,被告只有火車站;要是按侵權起訴,電梯生產廠家、維保單位等,在電梯存在質量問題的情況下,也可能被列為被告。
湖北黃鶴律師事務所主任曹紅玲律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公共場所的經營者負有保障消費者安全的法定義務。如果電梯存在質量問題或設計缺陷,責任應由電梯的生產廠家或建設單位承擔;如果是管理不當或保養不到位導致的旅客摔倒,責任應由物業公司或電梯的維保單位承擔?;如果是乘客自身原因導致受傷,則由乘客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如果火車站方面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則需要承擔次要責任。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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