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將來臨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風險上升
尤其是違法駕駛車輛導致的交通事故
可能會進入高發期
廣大家長和學生一定要引起重視
案例一
2023年7月,未滿16周歲的初中生李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一名初中生梁某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碰撞一輛對向行駛的小轎車,導致后座的梁某當場死亡。
案例二
2023年8月,初中生唐某無證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搭載兩名未成年人,行駛至某紅綠燈路段時,與一輛面包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唐某與摩托車后座的一名未成年人死亡,另外一名未成年人受傷。
案例三
2024年7月,初中生江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逆行時與一輛摩托車猛烈相撞,江某經現場醫務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為避免類似悲劇上演
希望家長和同學們在暑假期間
務必要知曉以下三點
騎車上路,要嚴守年齡紅線
未滿12周歲不得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不得騎電動自行車上路,未滿18周歲(未取得機動車駕照)不得駕駛機動車(包括電動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汽車)。違反年齡規定騎行,一旦發生事故將額外承擔違法責任。
因未成年人身心發育不全,辨認與控制能力較弱,缺乏駕駛常識與技能,往往伴隨著不按車道行駛、逆行、闖紅燈等高危違法行為,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如遇突發狀況,難以作出正確判斷處理,因此,事故發生率較高,且事故后果較為嚴重。
飆車炸街涉嫌違法犯罪,切勿跟風模仿
“飆車炸街”,一般是指車輛駕駛人以炫技、競速、娛樂、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違法改裝車輛排氣系統、發布網絡視頻流量等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駛、追逐競駛、頻繁穿插變道、闖紅燈、偽造變造遮擋號牌、猛踩油門制造轟鳴噪聲等嚴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擾道路周邊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01
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以尋求刺激、發泄情緒、炫酷取樂、耍威風等為目的,無事生非、借故生非,追逐正常行駛車輛,或者有其他追逐他人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構成“尋釁滋事”治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02
觸犯刑法
有下列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出于競技、追求刺激、斗氣或者其他動機,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快速追趕、競相行駛,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秩序的,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
2、駕駛機動車在人員車輛密集的時段、路段,沖撞行人、車輛或高速沖闖紅燈路口,足以危及周邊過往不特定人員車輛的人身或重大財產安全的,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案例一】男子騎摩托車“翹頭”炫技 被行政拘留5日
2025年4月26日16時許,交警接群眾舉報,在某路段有一輛摩托車在“翹頭”行駛,影響交通安全。接到舉報后,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并鎖定車牌號為川AP***P普通二輪摩托車的駕駛員胡某某。
經查,胡某某為尋求刺激,駕駛摩托車“翹頭”炫技,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和沿途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胡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案例二】為博眼球“翹頭”行駛 兩人被拘留5日
2025年5月11日23時許,兩名張姓男子分別駕駛一輛電動二輪摩托車和一輛電動二輪車,為博取眼球,尋求刺激,兩人分別駕駛車輛實施加速“翹頭”行駛,兩人的行為嚴重擾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兩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公共道路絕不是“賽車場”,飆車、漂移等行為不僅屬于交通違法,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危害公共安全違法犯罪。
一旦發生事故,將承擔巨額賠償
【案例一】
2024年5月,河南洛陽澗西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 12歲的小蕭使用爸爸的賬號,掃碼開鎖共享電動自行車,結果在騎行中,逆行的小蕭與駕駛兩輪電動車的夏女士相撞。經司法鑒定,夏女士因腦外傷導致精神障礙,屬于一級精神傷殘,即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蕭駕駛電動自行車時年僅12周歲,違反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的規定。因此,法院判決小蕭父母賠償夏女士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10余萬元。
【案例二】
2025年3月23日傍晚,17歲的小橙(化名)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搭載同學小林(化名,16歲)回家。途中因超速行駛、未保持安全車距,與賈某某駕駛的車輛猛烈相撞。事故造成小橙頸椎爆裂骨折全癱,經搶救無效死亡;小林右側脛骨骨折重傷。交警部門認定,小橙無證駕駛、超速且未佩戴頭盔負主責,賈某某超速行駛負次責。因賠償協商未果,小橙父母及小林父母將賈某某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索賠共計51萬余元。
法院認為小橙明知未達法定駕駛年齡仍違法上路,自身過錯顯著,應承擔70%事故責任;賈某某超速行駛承擔30%責任。
提醒:未成年人違反年齡規定駕駛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未成年人監護人、車輛所有人及管理人均可能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父母作為監護人,要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時刻提醒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及時制止子女的危險駕駛行為。車輛所有權人對自己所有的機動車負有妥善管理的責任,禁止將機動車交給無相應駕駛證的人駕駛。
暑期是未成年人危險駕駛高發期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
務必履行監護職責
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引導孩子學習、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增強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護能力
教育孩子遠離飆車競速等違法行為
同時要看管好家中的車鑰匙
避免未成年人私自駕駛車輛上路
尤其不能用手機掃碼共享電單車
為未成年人違法駕駛提供便利
一審:賢
二審:軍
三審:鄭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