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稅合計1.05億元!東莞某虛開團伙通過機械設備租賃公司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判刑
#東莞#
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聯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團伙案件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聯合公安經偵部門,依法查處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團伙案件。
經查,以彭某、楊某平為首的犯罪團伙通過虛假注冊廣東華思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等7戶空殼企業,接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通過虛構建材銷售、機械租賃、建筑勞務業務等方式,對外虛開增值稅發票價稅合計1.05億元。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7戶涉案企業開具的1233份增值稅發票定性為虛開發票。目前,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犯罪分子彭某、楊某平等5人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10年9個月不等,并處相應罰金、沒收違法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發揮稅務、公安、法院、檢察、人民銀行、海關、市場監管、外匯管理等八部門常態化聯合打擊機制作用,對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犯罪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堅決予以打擊,積極營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稅與罰短評:
機械設備租賃公司是近年來虛開案發比較多的行業,主要的虛開方式是,先從上游公司取得石油化工類增值稅專用發票,比如輕質循環油,然后向下游公司虛開機械租賃類增值稅專用發票。
有些當事人為了獲得非法利益,虛假注冊機械設備租賃類公司,通過虛受石油化工類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再對外虛開賺取開票費。
但是,進銷不匹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生產能力等不符,會導致觸發稅務風險,被認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還會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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