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譯、李光潔、蔣欣、馮嘉怡等主演的電視劇《以法之名》洪亮和鄭雅萍終于要重回東平調查了,原因很簡單,因為礦難案。這個案子其實是因為禹天成這個黑惡勢力團伙內部分贓不均,利益分配不均導致的,陳勝龍曾經為禹天成坐過牢,為他殺人放火,沒想到的是關鍵時刻禹天成卻讓江遠這個“局外人”來摘果子,所以他才那么憤怒,這才有了礦難案。
礦難案是陳勝龍攛掇熊磊幫著自己做的,這件事對于熊磊來說影響巨大,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才會有后面的事情發生。熊磊破壞了萬川礦業的設備,導致了十幾個人發生了礦難,并且這一次的礦難影響巨大,本來這是東平自己的事情,市委書記都出場了,但是這件事卻因為一個視頻迎來了反轉,直接導致了專案組親臨東平調查。
那就是孫飛的人對萬川礦業的設備動手腳,想要偽造礦難是意外,畢竟這件事一旦鬧大了,追究下去,那么黑惡勢力很可能都得連鍋端了,可是陳勝龍就是這樣的瘋子,他為了給自己找一條活路,不惜一切。而恰好的是孫飛的手下的所作所為被拍了視頻,這個視頻落入了萬潮手里,萬潮把視頻發給了鄭雅萍,鄭雅萍這才匯報給了張放,加上礦難案涉及十幾條人命,所以才有了專案組入駐東平。
可即便是如此,禹天成并不是很擔心,畢竟這些事和他關系不大,這位一直都在幕后遙控,更何況要拿著礦山的可不僅僅是他,還有江遠,換一個角度來說是江旭東。只是令人很不解的是為什么禹天成非要搞礦山,而且花費了那么大的精力去對付萬海?他在東平的公檢法都有自己人,按理說隨便干點別的也很賺錢啊,沒必要搞萬海。
更何況還有一個江旭東作為他的最大靠山,有著江旭東的幫助,這位完全是可以弄別的方面的,其實禹天成之所以如此,主要有兩方面原因,其一自然是這位之前就是搞煤礦的,弄礦山有經驗,所以要奪萬海的礦,但是最主要的還是禹天成而兒子的死,131案是他針對萬海,而后面這位還找萬海道歉,在孫飛的干涉之下,萬海不得不妥協。禹天成說他曾經在萬海手里面栽跟頭了,事實上是131案之后,他的孩子死了,死于萬海之手,或者說因為萬海所以才死的,加上萬海掌握了他131案的部分證據,他不得不灰溜溜的逃走。
他把萬海打成黑惡勢力,甚至要讓萬海萬劫不復,搶走萬家的礦山,就是為了報復,為此不惜代價,要整垮萬海,包括討好江旭東,甚至差點為江遠坐牢。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這位才會在十三年前讓王大有或者說熊磊去礦山殺人,后來萬海應該是查到了131案的部分真相,所以禹天成才不敢回到東平。禹天成之所以敢如此囂張的對付萬海,是因為江遠入局,把江旭東拉下水,所以才有了底氣。
而洪亮以及鄭雅萍等人到了東平,案件開始調查,很快就查到了熊磊,特別是131案重啟調查,當年這個案子斷錯案了,洪亮準備刀刃向內,在礦難案來看,他除非調查孫飛,但他想要查孫飛沒那么簡單,反而是調查131案更為直接,因為這兩個案子都和萬川礦山有關系。這件事對于洪亮來說意義重大,他要戴罪立功,所以這個案子必須查,很快就查到了熊磊,而熊磊和礦難案有關系。
熊磊后面幾乎是瘋狂的,不僅殺了謝鴻飛,還殺了王彧等人,最后的結局可想而知,十分的凄慘,這位被自己人給滅口了,但是熊磊涉及的礦難案涉及到陳勝龍,陳勝龍牽扯出了江遠,他是那種自己不好過也不會讓別人好過的人,更何況他和江遠之間的關系水火不容,最后江遠和江旭東的事情自然是水落石出了,江旭東在萬海案中出手,推動萬海案判決,加上陳勝龍曾經替江遠坐牢等事情,還有這些年來利益輸送,江旭東自然是有著巨大的嫌疑。
洪亮也知道了自己的老丈人是最大的保護傘,但他是十一部的檢察官,打傘破網,他沒有受過江旭東恩惠,所以談不上忘恩負義,這些年來他只是做到了十一部的一個普通檢察官,連副主任都沒有混上,江旭東對他有多狠可想而知。而洪亮最終做出了決定,和江敏離婚,畢竟江敏和江旭東的關系。
當然這兩個人離婚是有別的原因的,那就是洪亮一直不愿意脫下檢察官的衣服,不愿意去北京上班,而且后面洪亮還因為學區房和學位的事情,被組織調查了,江敏和洪亮離婚,而洪亮最終在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之后法辦了江旭東,江旭東最終也被省檢察院調查,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應得的代價,至于江遠自然是鋃鐺入獄。
只不過禹天成是極為狡猾的人物,這位早就和保護傘們做了分割,所以洪亮和鄭雅萍想要法辦禹天成,還是得從131案下手,才能一步步的挖到禹天成的軟肋,而這個案子的關鍵很可能還是在萬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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