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畢業季,
蘇超激戰正酣,
夏日民宿避暑,
海邊租車自駕,
來場說走就走的畢業旅行
想想都美滋滋~
然而,旅途雖美,
這些小細節可不能疏漏哦!
租來的車,還不回的押金?
【案例重現】
2024年夏,小李畢業旅行想租車自駕川藏線,在網上做了半天功課,找到一家“超低價”租車行,特惠價格當晚就截團了,小李慌忙提交訂單,并交了500元押金。
取車時,小李并沒有仔細確認合同,便簽了字,把車開走了。等到小李來還車,老板查驗時車上有一道明顯的劃痕:“這得扣押金呀小伙子!”
小李:“我開的很小心的,這不是我弄的吧?憑啥扣押金?”
老板拿出合同:“合同里咱都約定好的,你看!”
小李一看傻眼了,合同上清晰寫著“還車時如有車損,由租車人全責”。
敲黑板!
依據《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租賃合同中,出租方有義務交付符合約定用途的租賃物,承租方有妥善保管租賃物的責任。在這個案例中,由于小李取車時未仔細驗車并留存證據,難以證明刮痕并非自己造成,要承擔一定責任。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也明確,要保障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租車公司若未提前明確告知車輛狀況及押金扣除規則,亦存在一定過錯。
避坑操作指南:
1、仔細驗車:取車時,務必對車輛外觀、內飾、性能等進行全面檢查,建議使用手機拍照、錄像,記錄車輛的原始狀態,特別是有問題的部位,要拍攝清晰特寫。
2、認真核對合同條款:簽訂租車合同前,仔細閱讀每一項條款,重點關注押金退還條件、車輛損壞賠償標準、保險責任范圍等內容。
3、留存證據:注意保存好合同、付款憑證、與租車公司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驗車照片和視頻等資料。一旦發生糾紛,這些證據將對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起關鍵作用。
預訂網紅民宿,“山景”成“坑景”
【案例重現】
山不來見我,我自去見山。小林與舍友的畢業旅行選擇了去山野之間,準備來個身心放松之旅。
小林在網上選擇了一家好評較多的民宿,預定了三晚“仙境山景房”并支付全部房費。入住后,小林卻傻眼了:房間窗外根本不是山景,而是一面光禿禿的山壁!而且,房內的設施也很陳舊,與店家發布的圖片完全不一致。
小林:老板,你這房間跟網上照片完全兩回事!我要退房!
民宿老板(冷笑):圖片僅供參考,預訂后概不退換!
敲黑板!
依據《電子商務法》第17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民宿通過虛假宣傳圖片誤導小林預訂房間,也違反了《民法典》第500條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侵犯了小林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小林有權要求民宿承擔違約責任,如退還房費、進行合理賠償等。
避坑操作指南 :
1、查看帶時間的實拍圖:訂房時,不要只看精美的宣傳圖片,盡量向房東或平臺索要近期的、帶有拍攝時間的實拍照片或視頻。同時,查看其他住客發布的真實評價和曬圖,從中獲取更多信息。
2、篩選評價:仔細閱讀住客評價,特別關注差評中提到的問題。對于評價較少或存在大量刷好評嫌疑的民宿,要謹慎選擇。
3、留存證據:如果發現民宿實際情況與宣傳不符,及時拍照、錄像留存證據,并保存好與房東、平臺的溝通記錄,以備后續維權。
騎行公園摔傷,誰為我的傷痛買單?
【案例重現】
高考結束后,小王和同學到周邊山里農家樂短途游。飯后,有同學提議去網上很火的一家山地騎行公園來場騎行比賽。眾人紛紛響應。
小王:我沒騎過這種山地摩托,新手能行不?
公園員工:這款摩托就跟玩具車一樣,操作簡單,再加上我們的塑膠跑道是專業級別的,完全不用擔心!按照路面上畫的箭頭開就行。
開始騎行沒多久,小王就在一條陡坡急彎處失控摔飛,造成手臂骨折、多處擦傷。
事后,小王尋找公園方索賠醫藥費:騎行道路如此陡峭卻沒有提醒標志,公園也沒有提供護具,應當賠償!
公園員工:你自己騎得太快了才摔倒的,與我們公園無關。
敲黑板!
依據《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賓館、商場、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騎行公園未提供必要護具、未充分警示高風險路段、未有效管理維護設施,均屬未盡安全保障義務。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
避坑操作指南 :
1、護具是保命符:參與高風險項目,務必要求并正確佩戴合格護具(頭盔、護膝、護肘等)。
2、警示標識要看清:認真閱讀安全須知、路線圖、風險警示牌,對超出自身能力的項目說“不”。
3、設施安全多留意:檢查車輛剎車、輪胎、鏈條等關鍵部位,觀察賽道是否有明顯坑洼、障礙物。
4、證據留存是關鍵:門票、租賃合同、現場照片/視頻(尤其傷情、事故現場、設施狀況)、醫療記錄都是維權的重要依據。
黃牛票變“空氣票”,血汗錢打水漂
【案例重現】
終于能去看“愛豆”演唱會啦!大學期間,小張靠做家教攢了幾千塊,準備畢業后搶票去看偶像演唱會。然而門票卻很快售罄,小張只得求助于粉絲微信群里的黃牛。
小張:你好,我想要要一張XX演唱會D區的票。
黃牛:你這個位置現在已經要三千了,付款后我給你出票。出票后先拍給你看,演唱會當天線下交票。
雖然票價漲了快十倍,但一想到能在現場看一眼偶像,小張還是咬咬牙把錢轉了過去。沒想到,付款后卻石沉大海,黃牛那邊再沒了消息。小張多次催促后,竟被黃牛拉黑……
敲黑板!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等有價票證屬于違法行為,會被處以罰款或拘留。在涉及詐騙金額較大時,還可能觸犯《刑法》,構成詐騙罪。此外,消費者在購買門票時,應通過官方正規渠道,以保障自身權益。非官方渠道購票存在極大風險,一旦遭遇詐騙,維權成本較高。
避坑操作指南:
1、認準官方渠道:購買演唱會、景區等門票時,務必通過官方指定的售票平臺或正規票務代理機構購買。官方網站或社交媒體賬號會提前公布售票信息,包括售票時間、渠道、價格等,可以密切關注。
2、警惕價格異常:過低價格的門票可能是假票,而過高價格的門票則可能是黃牛惡意加價。不要因貪圖便宜或急于求票而輕信陌生人的虛假承諾。
3、提高防范意識:切勿隨意添加陌生人微信、QQ等聯系方式,進行私下交易,更不要輕易向對方轉賬匯款。如遇可疑情況,及時向官方客服咨詢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旅游的旺季來臨,
大家一定要牢記以下法律要點哦!
證據意識是金礦:合同、聊天記錄、付款憑證、現場照片視頻、醫療單據一一存好。
維權渠道要記牢:消費投訴找12315,遇詐騙速撥110,人身傷害糾紛及時就醫并報警/報園區管理方,協商不成可訴訟。
拒絕“餡餅”保平安:遠低于市價的租車、門票、商品,以及宣稱“絕對安全”卻防護缺失的高風險項目,多是陷阱偽裝。
法律“盔甲”護周全: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是法定義務,自身也需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協商無果?帶著證據,勇敢起訴!
旅行是青春的美好紀念,
不該被套路蒙塵,
更不該被傷痛籠罩。
擦亮法律之眼,系好安全之繩,
愿每一場畢業旅行,
盡是自由的風、坦蕩的晴空與平安的歸途!
來源:江蘇高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