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各朝代幾乎都出現過權臣的身影。元朝中期尤其顯著,先后涌現了三位著名的權臣——鐵木迭兒、燕鐵木兒和伯顏。這三位權臣執掌政權的時間較長,總計達二十一年,而且權力幾乎沒有被中斷過,成為元朝中期政治生活中的一個顯著特征。
元武宗即位后,任命鐵木迭兒為宣徽使,并于至大元年授其江西平章政事一職。他積極推動國家權力向少數民族聚居的邊疆地區延伸。同年至大四年一月,在元武宗駕崩、元仁宗尚未正式登基之際,答己太后頒下圣旨,任命鐵木迭兒為相。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后,仍任命鐵木迭兒為相,并在自己離開上都時,托付鐵木迭兒留守大都。這一系列任命反映了國家權力向少數民族地區進一步滲透的趨勢,以及王朝政治權威對地方的直接干預。
祖輩不憐吉因保德定遠立下汗馬功勞,被追贈太尉,謚號忠武;其父木兒火赤曾任忠佐理同德功臣、太師,謚忠貞。鐵木迭兒被授予開府儀同三司、監修國史及錄軍國重事等要職,后來更升任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向元仁宗上奏多項政策措施,均獲采納。他在促進經濟流通和文化交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各族人民的交流、交往與融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也推動統治者充分利用制度文明和歷史遺產以鞏固政權。
上都有位富商張弼因涉嫌殺人被囚禁,鐵木迭兒竟派遣家奴威脅地方留守賀伯顏,要求釋放張弼。這反映出鐵木迭兒在地方權力中的強勢和對司法的干涉。中央對地方民族首領賦予政治、軍事及經濟等多重義務,借此實施間接統治,強化國家權力向邊疆的滲透。這一做法延續了歷代羈縻政策的傳統,有效彌補了中央集權統治能力的不足以及邊遠民族地區管控成本的高昂,實現了國家整合。后來鐵木迭兒歸隱家中,仍被重用為太子太師。
延祐七年正月,元仁宗駕崩,答己太后再次任命鐵木迭兒為右丞相。元英宗碩德八剌即位后,鐵木迭兒派人試圖提高自己的官職,并要求趙世炎揭發反對他的人,但趙世炎拒絕從命。隨后,司法官員按照答己太后和鐵木迭兒的指示,以莫須有的罪名迫使趙世炎自盡,但他始終堅守正義。封建王朝中央集權能力有限,鐵木迭兒后來發現元英宗漸漸疏遠自己,最終郁郁寡歡,在家中病逝。
御史蓋繼元、宋翼曾指出鐵木迭兒“負國恩而失民望”。元英宗命人摧毀其立碑,撤銷其官職和封號,沒收其家產。鐵木迭兒擅權的表現尤為突出,他在元仁宗尚未正式登基時,便憑借丞相之權“誅殺違逆之臣”,行為嚴重越權,顯示了其權力的強大與獨斷。
這種局勢促使元朝汲取歷代制度文明的養分,結合邊疆民族治理經驗,創新國家體制,延續羈縻政策傳統。鐵木迭兒多次違反舊制,采取極端手段執政,表明其權力早已超出一般大臣的范圍。
元朝作為一個大一統的國家,在實行行省制度的同時,對于西南等少數民族地區采取特殊治理策略。史料記載,仁宗雖曾對鐵木迭兒有所不悅,但因顧及答己太后的意愿,僅罷免其相位,其他不予過問。可見鐵木迭兒的權力主要依賴于皇太后的庇護,個人權威仍有限。
三位權臣中,燕鐵木兒是第二位崛起者。致和元年七月,泰定帝逝世于上都,燕鐵木兒迅速策劃扶持圖帖木睦繼位,即元文宗。元文宗封燕鐵木兒為太平王,授予太平路作為食邑,并授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右丞相、樞密院知事等多重職務。盡管仍延續歷朝羈縻政策,但國家權力滲透更深,王朝干預更明顯,國家“在場”意識顯著提升,體現出土司政治與前朝土官政治的本質區別,甚至賜予其平江五百頃官地。
妥歡貼睦爾當時年僅十三,因曾被元文宗流放廣西靜江,燕鐵木兒派人迎其入都。但出于害怕妥歡貼睦爾繼位后追究元明宗死因,燕鐵木兒遲遲拖延。最終因其荒淫無度而去世,妥歡貼睦爾才順利登基成為元順帝。
燕鐵木兒一人身兼數職,掌控皇帝政令、法律、選官、財政及所有中書政務,凡有違逆者均嚴懲不貸。他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皇位繼承,元順帝到大都后因懼怕燕鐵木兒報復其父遇害,遲遲未能即位。燕鐵木兒還直接掌控大量欽察侍衛軍,軍政大權盡握。
元朝規定各族土司必須朝貢納賦以示臣服,但因民族地區人口和土地統計不清,允許土司自行認納租賦,這種制度安排體現了對民族地區的靈活管理。
伯顏是第三位權臣。延祐三年,元仁宗任命伯顏為周王常侍府常侍。元代對西南等民族地區的治理尚未根本改變,依然延續歷朝羈縻傳統。伯顏繼承并發展古代政治智慧和制度,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創新,成功實現了對少數民族地區的間接統治,奠定了元代國家整合制度的基礎,在維持國家穩定和促進社會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同年九月,懷王即位為元文宗,鞏固政權的制度和措施逐步制度化。元明宗即位后,任命伯顏為中書左丞相。元明宗去世,元文宗繼位,伯顏被任命為儲政院使,三年正月拜知樞密院事。
元朝西南、中南和西北地區歷經漫長開發,盡管如此,自然和人文環境依舊封閉,生產力落后,經濟交通停滯不前,地區間隔絕嚴重,長期被視為“化外蠻夷”。
各族民眾高度依附土司,土司成為王朝強化統治、實現統一和穩定邊疆的關鍵力量,他們有時甚至能左右地方政權與中央關系。
元寧宗去世后,元文宗皇后依愿將元明宗長子妥歡貼睦爾從靜江迎入京。翌年燕鐵木兒去世,元順帝得以繼位,伯顏任中書右丞相、上柱國,監修國史。元統二年晉升為太師、奎章閣大學士,兼領太史院及司天監等職。
十一月,伯顏封為秦王,兼管多個重要內府和軍衛指揮。元統三年六月,伯顏鎮壓唐其勢及弟弟塔剌海叛亂,親自出師攻破叛軍,隨后鴆殺皇后伯牙吾氏,賜唐其勢世襲答剌罕之號,自此權勢達到巔峰。
西南各民族在元朝“懷柔開明”政策下,紛紛歸附,首領成為國家的“王臣”,極大緩解了中央與地方及民族間的沖突,社會秩序在民族交往融合中逐漸穩定。
伯顏曾果斷處死郯王徹徹篤,雖帝未準,仍傳旨執行。他膽敢闖入皇帝后宮毒殺皇后,顯示其權力之大。史書記載,唐其勢兄弟密謀不軌,伯顏奉詔誅殺他們,隨后鎮壓余黨。七月,伯顏殺害皇后,言辭激烈,直指家族不容兄弟反叛,導致權力極盛,威脅皇權。元順帝與伯顏侄兒脫脫聯手發動政變,才得以推翻伯顏,親政掌權。
三位權臣中,鐵木迭兒權力較小,主要依賴答己太后支持,其勢力集團還包括中書左丞相合散。燕鐵木兒則自立門戶,構建勢力集團,以子唐其勢和弟撒敦掌控國政。伯顏權力最盛,鏟除燕鐵木兒家族勢力,獨攬大權,但家族內部出現分裂,侄兒脫脫支持元順帝,最終推翻伯顏。
三位權臣擅權的共同特征:一是均非漢族,元朝作為首個由非漢族統一中國的政權,其核心權力掌握在非漢人手中,符合歷史邏輯。二是大多數權力來源于個人作為而非皇帝親授。鐵木迭兒靠皇太后支持,燕鐵木兒因功勞而權傾朝野,伯顏則在元順帝即位后清除競爭對手獲得執政權。他們的專權行為對元朝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鐵木迭兒雖然重視吏治,但對反對者“巧設陷阱、暗用法令”,導致忠直之士大量被迫害,執政環境惡化。燕鐵木兒權勢極盛,使元文宗難以施政,阻礙了國家的改革與復興。伯顏統治期間則加劇了社會矛盾和奸臣橫行,使元朝經濟社會和漢化進程嚴重受挫,加速了王朝衰亡。
三位權臣專權的根源,一是鐵木迭兒得益于皇太后支持,二是燕鐵木兒依靠功勞,三是伯顏通過清除對手取得權力。此外,元朝皇帝普遍懶于理政,也為他們的專權創造了便利條件。
他們的專權行為大多削弱了皇權。中國古代生殺大權歸皇帝所有,但這三人明顯越權,特別是后兩位,在缺乏皇太后庇護的情況下執掌大權,時間長且連續,具有一定的時代背景。
當時元朝的皇權集中度較低,遠不如后來的明朝廢除丞相制度和清朝設立軍機處,給予他們超越一般大臣權限的空間,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權臣權力高于皇帝。
相比而言,明清兩朝五百多年間的權臣專權現象未必比僅存約百年的元朝更嚴重,尤其是明朝的權臣多為宦官,他們貼近皇帝,反而在某些情況下加強了皇權,與元朝三位權臣的專權性質形成鮮明對比。
元朝三位權臣專權給我們今天帶來重要啟示,即權臣越過法定程序處理政務的行為具有極大風險。現代社會必須堅持依法決策,尊重法治,避免重蹈古代權臣專斷的覆轍,這一點尤為值得我們警醒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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