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創業,最怕的不是市場風險,而是“自己人”背后捅刀。演員趙文琪近日的遭遇,就給所有創業者上了一堂血淋淋的股權課。
2025年7月3日凌晨,知名演員趙文琪在微博發視頻自曝被合伙人欺騙利用:“被騙!識人不清,努力付諸東流。無奈又無措,迫不得已向大家求助。”
異常發現
據趙文琪所述,杭州羽墨品牌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羽墨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注冊資本50萬元,股東結構為:大股東杭州天天開心科技有限公司(趙母持股,50%)、二股東杭州有點好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40%)和杭州飛了個飛科技有限公司(10%)。然而,2025年3月財務會議時,公司賬戶竟顯示零余額。這一異常情況引起趙文琪警覺——作為連鎖品牌,羽墨公司2月份已有加盟商入駐,加之股東實繳資金,賬戶不應清零。
趙文琪及公司法務多次向二股東(實際控制人)質詢,但對方僅以“便于管理”搪塞,未給出合理解釋。2025年4月,趙文琪通過律師函才得以調取財務數據,發現二股東早在合作初期便與開戶銀行簽署母子公司財務授權協議,將羽墨公司資金自動劃轉至其關聯公司賬戶。而這一操作完全未告知其他股東,趙文琪認為該行為涉嫌侵害股東知情權與利益。
企查查APP顯示,羽墨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朱穎、財務負責人為肖澤。其二人均關聯有杭州有點好看品牌管理公司及其旗下品牌甲顏悅色公司。
公司控制權問題與管理困境
按照趙文琪的說法,二股東曹某實際掌控羽墨公司全部運營,持有羽墨公司營業執照及全部財務U盾。羽墨公司與二股東公司法人系同一人,財務審批、人員薪資(包括與二股東共用員工)均由曹某單方面決定,趙文琪及其母親作為大股東方,完全無法介入公司決策。
趙文琪曾提出雨墨公司獨立運營的建議,如引入更優秀的人員為加盟商服務,獨立保管證照、U盾、合同等。但遺憾的是,這些建議并未被采納,公司運營仍無起色,加盟商也怨聲載道。
求助網友
趙文琪在視頻中向網友們提問:“今天看視頻的粉絲朋友們,有沒有懂法律的?能不能幫我出出主意?這種行為算不算職務侵占罪或者挪用資金罪?二股東公司有沒有欺瞞股東、抽逃出資的情況呢?”
職務侵占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且數額較大的行為。如果存在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的情況,可能構成此罪。
挪用資金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股東欺瞞與抽逃出資:根據《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股東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股東通過不正當手段撤回已投入公司的資本,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行為。如果存在未經法定程序將出資抽回,或者通過虛構債權債務關系等方式將出資轉出,可能構成抽逃出資。
有心無力的創業困局
在美甲行業競爭白熱化的當下,趙文琪的遭遇折射出創業者面臨的普遍困境。她在視頻中透露,盡管自己傾盡全力想要維系加盟商體系——自費拍攝門店視頻、無償舉辦線下見面會,但公司資金卻被二股東通過系統設置自動劃轉,公司也沒有營業執照和公賬,導致連最基本的勞動合同都無法簽署。這種“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讓品牌運營陷入惡性循環。
更值得玩味的是其中的利益分配機制。趙文琪透露,二股東公司從雨墨公司收取30%的加盟費,目前單個加盟費為26200元。這意味著其中35%的費用要分配給二股東的招商團隊,另外,為了節省成本,兩家公司共用人員,雨墨公司需要承擔40%的人員費用。
趙文琪認為,人員共用的情況下,員工工資并未調整,卻要同時服務多家公司,這可能導致服務質量下降,雨墨公司的加盟商難以獲得良好的服務體驗。
當然,上述內容僅為趙文琪的單方面陳述,并不必然代表真實情況。
目前,趙文琪表示,大股東方已著手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并承諾對現有加盟商負責。
最后,趙文琪還提醒廣大網友,無論做什么事情,尤其是找合伙人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騙,也不要被利用。
清揚君點評:
趙文琪的遭遇,堪稱一部活生生的“創業防騙指南”。若其所言屬實,這場合作堪稱教科書級的騙局:1月簽約,3月暴雷,25萬投資血本無歸,連肖像權都被超范圍使用——這哪是合伙創業?分明是被人當“提款機+免費代言人”使了。
不過話說回來,在創業踩坑這件事上,趙文琪還算“幸運”。25萬的學費,對明星而言可能就是個通告費;后期通過大股東方和肖像權維權,好歹能追回些損失。這要換成普通創業者,怕是早就被吃得骨頭都不剩了。
這事給所有創業者提了個醒:商場如戰場,光有情懷不夠,還得有防人之心。簽合同前,要先把對方的底褲...啊不,是底細查清楚;合作時,財務權、人事權該抓的抓緊,別等到被騙了才想起來要維權,那會兒黃花菜都涼了。
注1:本文圖片來微博截圖、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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