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寶山區大場鎮真北路3999弄61號,業主潘女士最近遇上了一件煩心事——
對門101室的鄰居竟然在家開了一個“老人托管班”,分日托和夜托。
每天,接送老人的子女、家屬等非本小區居民進進出出,給潘女士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
當潘女士提出質疑時,鄰居卻自稱 “合法合規”。
那么,養老托管究竟能不能開在居民樓內呢?
居民樓里開起 “老人托管班”鄰居不堪其擾
早上7:30,還沒等記者趕到現場,潘女士就打來電話說,得知媒體要來采訪,對門101室已經連夜將屋內打掃干凈,看似有搬離的跡象。樓組長徐阿姨也拍下了他們清理房間前后的對比。徐阿姨表示,昨天早上7點,她還看到屋里有廣告,有老年人和阿姨,可晚上從超市回來,里面的廣告已經沒了,一片空蕩蕩。
托老所內原樣(徐阿姨提供)
潘女士介紹,對面的托老所是去年底開起來的。去年12月,該機構在樓道發雞蛋,她當時就報了警。后來對方開了托老所,她也去溝通過,負責人曾跟她說會搬,給三個月時間。但到了6月9號,潘女士發現他們還是有好多人,再次溝通時,對方態度就變了,說隨便她去打什么電話,找什么人。
屋內的老人護理床位(徐阿姨提供)
相關部門回應 “各執一詞”聽誰的?
原本答應搬離卻沒搬,潘女士先后聯系了小區居委、物業、大場鎮信訪、大場鎮城管、大場鎮市場監管所,得到的回復都是沒辦法。直到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后,她收到大場鎮市場監管所的回復,稱101室開托老所有營業執照,合法合規。她再次撥打12345確認,得到的答復仍是一樣。
潘阿姨得到的12345回復
記者咨詢居委得知,101室住宅并未辦過居轉非。既然沒有居轉非,為何能合法合規?記者詢問101室租戶羅先生,他稱寶山區民政局相關人員表示:“不鼓勵不禁止,因為沒有相關文件,想報備卻沒辦法。”
記者就相關問題進行采訪
記者致電寶山區民政局養老服務科,工作人員稱該托老所不符合備案標準,場地不適合,無法備案,也不可以運營。但目前民政局沒有執法權。
一邊是當事人稱想報備沒法報,一邊是區民政局說不符合標準不能備案,另一邊鎮市場監管所又表示合法合規,一個問題多個答案,讓潘女士十分困惑。而羅先生表示,后面會暫停日托,但夜托還會有,稱是照顧 “親戚朋友的老人”。
大場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則表示,在認定上存在難點,因為城管對于居改非更多是針對改建、結構改變等情況,而該托老所沒有這些情況,不像群租房有隔斷等結構改變,所以缺少認定的方式方法。
政策明確卻落地難養老機構監管如何破局?
去年10月,上海市出臺了《上海市養老服務機構登記與備案管理辦法》,其中場地要求就包括建筑設施、消防安全、取得用地等10項,針對養老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清單多達35件。
針對養老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清單多達35件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像開在居民樓里的這個托老所,其認定和管理卻成為了一個典型難題,值得民政、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等部門好好深思。
本文來源:話匣子 作者:高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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