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鐵路部門對砸窗事件的通報,連胡錫進老師都說,“不道歉不慰問,鐵路部門如此通報引眾嘲”,我就在不越過胡老師尺度的情況下,繼續商榷一下車廂內的“緊急程度”。
通報中說,“緊急協調送來900余罐八寶粥、1300余瓶礦泉水,安排工作人員上車接力式傳送給旅客,聯系10輛120救護車在東孝站做好了應急準備。”這說明鐵路部門已經預判可能存在的風險,連救護車都準備好了,這說明什么?
通報中還說了“21時20分,車內溫度為31度左右,3號車廂一名50多歲女性旅客反映頭暈,列車工作人員將其安排在4號乘務間休息”。也就是說,在砸窗前40多分鐘,已經有乘客出現不適,即使所有能開的通風窗已經打開,氣溫已經達到31度。同時,我們也清楚,通風窗大多在車廂連接處、衛生間等位置,對于緩解車內溫度和濕度的作用有限。已經出現乘客反映身體問題,這說明什么?
通報中說“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我想了解具體規定中對緊急程度有哪些要求,原諒我的無知,我是真想知道。21點20,車內溫度31度,已經有旅客出現不適。43分鐘后,乘客砸窗。此時車內溫度多少,我不知道,但應該只會升高不會降低吧。此時車廂內的含氧量、濕度又是多少,我也不知道,我想是否需要精確測量以符合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呢?或者說緊急程度是否有明確要求呢?
通報中說“對男子批評教育”,并呼吁“請廣大旅客聽從列車工作人員安排,共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我沒懂為啥要批評教育?在車內溫度達到31度并有乘客表達不適,又過了40分鐘后,發車時間、恢復空調供電仍然未知的情況下,對緊急程度打一點提前量,難道不值得表揚嗎?別真等到救護車發揮作用才想到砸窗,才算緊急情況,是吧?
我甚至覺得車上那個阻止砸窗的乘務員也沒錯,那是他的職責。自己衣服都被汗水浸濕,卻“勇敢”地擋在破窗前。他或許不具備判斷“緊急程度”的權力或者能力,人非圣賢,可是當乘客普遍感到憋悶、難受的時候,有乘客主動站出來,給“緊急程度”一些冗余,防止那10輛救護車有用武之地,更大限度地防止鐵路因乘客生命健康安全問題而出現輿情,甚至幫乘務員擔了部分砸窗的責任。這簡直是正能量的典范,稍微懂一點現在的輿情處理,就該在回應中表示感謝,而不是批評教育。
咱們有些公關,總是怕出現示范效應,難道怕下次出現類似情況鼓勵人砸窗?這有啥可示范的?因為因為車輛碰撞導致停車本就是小概率事件,因為停電導致空調暫停是更小概率事件,而且停在悶熱的南方夏天是更更小概率的事件。有什么可示范的,誰沒事愿意去砸窗?
公關回應,需要有人性、有溫度、有智慧,善于利用者能將壞事變好事,如常州輸球,如胖東來動不動給消費者高額賠償,用那句土得掉渣的話:抄作業都不會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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