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電動車的管理變得比較嚴格,在出行的時候,如果使用違規車或者存在違規行為,會被交警罰款甚至扣車,很多車主對此表示不理解。行內人認為,電動車管理只要做到這4點,不罰款也能管好,可以徹底告別“以罰代管”,一起來了解一下。
明確電動車分類和路權分配
目前很多車主還分不清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的區別,需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車主了解兩種車型的不同,能夠區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選擇電動車的時候,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車型,避免“能買不能用”的情況發生。
接下來還要優化道路資源,為電動車設置非機動車道,并且車道的寬度≥2.5米,能夠有效的避免因為車道狹窄,出現低速車擁堵的情況。
在增加非機動車道數量的情況下,如果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需要加大處罰力度,確保非機動車道的暢通,讓電動自行車有路可行,能夠避免被擠入機動車道。
全民監督違規行為,并且進行精準執法
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畢竟有部分車主不遵守交規,電動自行車數量多指依靠公安交警的執法很難處理,可以發動全民監督違規行為。
可以上線隨手拍平臺,如果視頻上傳違規視頻,比如占用機動車道或者闖紅燈,只要符合條件可以獎勵20~50元,只要做到全民監督,相信違規的電動車數量會越來越少。
另外一些大的路口,還要上線電子眼,做到電子警察全覆蓋,利用ai大數據識別,對于交通違規行為自動預警,并且自動發送警告短信,既能夠減少人工數量又能夠做到更加精準。
取消非機動車借道機動車權限
很多地區都有這樣的規定,如果非機動車道被機動車占用,可以借道機動車道行駛,非機動車借道機動車道的權限,容易導致交通事故,在非機動車道中斷時,可以更改為“交替通行”信號燈管控的方式。
在非機動車道中斷的路段,讓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有同等的路權,根據交通信號燈指示形式,這樣可以避免交通事故。同時要優化路權優先級模型,比如目前荷蘭采取的路權優先級模型為行人>自行車>電動車>汽車,首先保障行人的出行,接下來才一次是自行車、電動車與汽車,做到了以人為本。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路權平等,精準追責
必須要明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擁有平等的路權,無論是公務車還是私家車,不得再有非機動車道,如果被占用的話,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可以通過行車記錄儀,或者通過各地的電子眼,對違規的車輛進行精準追責。當然并不一定嚴格處罰,可以采取手冊違規免罰,只需要觀看交易視頻即可,如果多次出現違規行為,再進行處罰或者參加駕考培訓。
總結
電動車的管理其實并不是特別的難,主要原因是車輛的數量多,目前道路路程不明確,首先要讓廣大車主了解電動車的類型及屬性,不要誤認為電動摩托車也可以不用駕照,接下來可以引導全民監督違規行為,并且做到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有相同的路權,誰違規則對誰進行處罰,而不是一味的,只是擠壓非機動車。
那么,對此你怎么看?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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