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貴州頻道
如何用法治守護綠水青山?律協、企業、高校專家來作答
——“共筑綠色公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主題活動側記
李麗萍
7月6日,在“共筑綠色公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主題活動上,來自高校、律協、企業、社會組織的嘉賓以圓桌形式,探討在氣候變化與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法律實踐和路徑。
活動現場。人民網李麗萍攝
“法律是應對環境挑戰的重要工具”,歐洲環保協會認為。“歐洲環保協會(英國)北京代表處自2017年成立以來,致力于支持中國的環境立法、司法實踐與公眾參與,并推動中歐環境政策對話,助力中國深度參與并引領全球環境治理進程。”克萊恩斯歐洲環保協會(英國)北京代表處高級法律政策顧問徐婷介紹。
“我們的核心工作方式包括,法律政策倡導,為制定具備強效力與執行力的環境法律政策提供專業建議;督促責任落實,通過必要訴訟,促使政府和企業履行環保責任,維護法律權威;推動司法公正與信息公開,保障受環境破壞影響群體的司法救濟權和環境知情權;開展多方合作,與政府、非政府組織、媒體等利益相關方緊密協作,共同推動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法律行動。”徐婷從國際組織視野介紹如何運用環境法律工具深度參與全球氣候治理。
“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改時,將民事公益訴訟制度正式納入其中。”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和能源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周塞軍指出,此舉顯著改善了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相關案件的法律適用基礎。
周塞軍進一步解釋,傳統訴訟要求原告必須與案件有利害關系,而民事公益訴訟則突破了這一限制,允許無直接利害關系的主體提起訴訟。他補充道:“在碳排放領域,我們建立了針對發電企業的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嚴格設定企業的年度排放額度并監測實際排放情況。這些制度的建立,使得針對碳排放的相關訴訟成為可能。”
作為江蘇蘇州的環保公益組織,綠色江南不僅關注環境信息公開,更將生物多樣性保護貫穿企業價值鏈評估全過程。
“我們深入審視企業生產環節對水土生態的影響、產品生命周期管理,并密切跟進ESG披露中日益嚴格的生物多樣性要求。”蘇州工業園區綠色江南公眾環境關注中心傳播籌資總監巢博表示,基于此提出切實可行建議,推動多元主體協作,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氣候變化應對的協同增效。
在政策法規與監管機構(交易所、證監會等)明確要求、社會組織持續監督的背景下,企業如何守住合規底線,并將環境責任轉化為自身競爭力?
商道縱橫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合伙人郎華指出,企業推進能源轉型與節約,不僅源于自身需求,更關鍵的是要運用其在價值鏈上的影響力,帶動供應商和消費者共同行動。
她援引企業案例說明,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環境風險的過程中,企業不僅提升了品牌影響力、增進了消費者互動,更增強了供應鏈與價值鏈的韌性。“我們需要發現這些能夠創造更強價值的關鍵熱點,并且在日常活動中持續做價值評價。”她說。
“全國人大也正在組織編纂我國第二部法典《生態環境法典》,這為實現我國提出的‘降碳減污、擴綠增效’環境治理目標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副理事長汪勁表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