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規定,溫州市2025年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進一步放寬
參加失業保險12個月(含)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到失業保險參保地或失業保險金發放地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實施前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的,均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技能提升補貼享受次數調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 對取得證書屬于參保地或領金地緊缺職業(工種)的,可增加2次補貼次數,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補貼(含職業培訓補貼)累計不超過3次;享受次數以同一自然年提出申請次數計算,截至7月9日已提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的,享受次數的規定按原有政策執行。
注意事項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不得和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已持有同一職業(工種)高等級證書或享受相應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等級證書補貼。
補貼標準
注:納入各地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補貼標準在同類型職業(工種)補貼基準上最高上浮30%,具體上浮比例由各地確定。
咨詢方式
來源:溫州發布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加小編微信:cnw000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