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文明交通水平
著力營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助力塑造文明城市形象
按照全市文明行為倡導工作總體部署
全市道路交通文明工程提升行動
持續推進中......
近日,在張家港錦南路永新社區路段
發生一起機動車與電動自行車
相撞的交通事故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瞿某
未正確佩戴頭盔
導致骨折、多處皮膚淺表挫傷
案例警示
經調取監控顯示,事發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瞿某一路沿錦南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西向東逆向行駛,途中,瞿某戴了頭盔,卻未系好扣繩,從而扣繩一路迎風飄動。
隨后,瞿某為了方便,直接從路中間隔離護欄的缺口處逆行右拐斜穿過機動車道,恰逢此時,王某駕駛機動車沿錦南路南側機動車道由西向東同向行駛而來。突然的相遇,導致王某措手不及,立即剎車減速并往右偏打方向,可最終還是兩車相撞,瞿某連車帶人被撞倒地,戴而不系的頭盔也直接掉落。
在該起事故中:王某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60km/h),對前方交通動態未觀察清楚,導致遇情況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其行為是造成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一方面原因;瞿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未靠道路右側通行,違法進入并橫過機動車道時,未下車推行,未注意觀察避讓來往機動車輛,是造成該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故王某、瞿某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請大家引以為戒
因為
戴頭盔、沒戴頭盔、戴了頭盔沒系扣
所遭受的后果截然不同
戴 了頭 盔
戴 了沒系
沒戴頭盔
素材來源于網絡
· 蘇州交警提醒 ·
帶頭盔≠戴頭盔
不系扣=沒戴頭盔
交通安全無小事
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
戴好頭盔再出發
不逆行、不闖紅燈
安全出行、文明駕駛
往期內容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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