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蘇州 連發3則公告
事關住房保障新規
對市區(含吳江等6區)戶籍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審核
包括保障對象、戶籍、人口三方面情況認定
自2025年8月10日起實施
來看一下重點:
1、適用范圍:市區(含吳江等6區)戶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審核。
2、戶籍要求:家庭成員需有市區戶籍滿5年,且申請區戶籍滿2年(結婚/未成年人遷移不受限)。非市區戶籍成員不計入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分攤。
家庭成員認定:包括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含服役、外地求學、服刑人員)及有贍養/撫養關系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范圍:夫妻、父母子女、(外)祖父母與孫子女。
3、因離婚造成住房困難的,離婚需滿2年方可申請,撫養權以法律文書為準。
4、租賃補貼測算依據
綜合市場平均租金、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家庭人口等因素;
按建筑面積計算,動態調整。
5、租賃補貼發放規則
補貼金額=(保障面積標準-現住房面積)×每平米補貼標準。按季度/年度發放。
6、家庭住房認定規定重點
住房范圍:私有/公有住房、10年內轉讓的房改房、5年內轉讓的私房/公房、直系親屬現住房、拆遷房等;
7、閣樓計入面積,車庫、違章建筑(未拆前)不計;直系親屬住房需計入面積(非直系親屬需核實)。
8、離婚后房產歸屬以法律文書為準,原公房按協議分攤。
9、經營性非居住房屋按2倍面積或收益計入。
10、面積計算:以產權證/租賃證為準,無證按結構類型折算(系數1.2-1.38);
共有產權按份額或均分計算;市區有宅基地房屋者不得申請;已享公租房者需騰退才能申請補貼。
11、實施時間2025年8月10日-2030年8月9日。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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