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寧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焚燒自家田地雜草,導致鄰地果樹被燒毀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當事人按照協議內容當場履行完畢,矛盾糾紛一次性解決,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5年3月,張某焚燒自家田里的雜草,不慎引燃莊稼,火勢隨風蔓延,殃及到鄰居王某田地里的果樹,造成經濟損失。這起意外讓王某非常氣憤,便找到張某索要賠償,雙方因賠償事宜各執己見,6月16日,王某將張某訴至伊寧縣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
承辦法官深入了解案件情況后,見昔日互幫互助的近鄰如今對簿公堂,便首先安撫起雙方情緒。但就二人的經濟損失,法官也犯起了難。如果選擇鑒定,不僅周期長,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也會增加,面對此情況,法官邀請到雙方當事人所在地區有豐富農業工作經驗的干部參與到調解中。最后經過調解,雙方對賠償達成一致意見,張某當場向王某轉賬1萬元。至此,該起案件“樹火心火”盡消,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溫度。今后,英塔木人民法庭將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化解矛盾、息訴止爭為目的,不斷提高司法效率,全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中國日報記者毛衛華|賈平)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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