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極目新聞7月7日報道,甘肅天水一幼兒園鉛中毒事件發酵多日,當地集中血鉛檢測結果卻遲遲未出,亦暫未有官方公開回應具體“毒源”等問題。
有家長帶孩子前往西安市中心醫院檢測。74名幼兒血鉛檢驗報告單顯示,其中70名幼兒血鉛超標、4名幼兒血鉛正常。血鉛未超標的4名幼兒中,2名女童是上述超標幼兒未上學的家屬,2名兒童來自涉事幼兒園實際控制人名下的另一幼兒園。
此前,天水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被曝疑違規使用添加劑致幼兒血鉛異常。
7月3日,天水方面曾召集家長召開了一次通報會。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稱,當地接到幼兒血鉛異常的報告后,開展了幼兒園師生血檢、流調溯源、營養干預、家長安撫、就醫幫扶等工作。他稱,“大多數孩子(的檢查結果)是正常的。”
有家長要求公布檢測結果,但至今家長未拿到蓋有公章的報告單。
該工作人員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第三方公司對涉事幼兒園的48小時留樣食品、自來水、純凈水等進行了抽檢。其中,48小時留樣食品大部分樣本合格,有2個樣本檢測結果異常,一個是三色棗發糕,一個是玉米腸卷,“初步判斷,添加劑超標”。
事發后,涉事幼兒園多名家長帶孩子前往西安就醫。西安市中心醫院74名幼兒血鉛檢驗報告單中,70名幼兒血鉛超標、4名幼兒血鉛未超標。血鉛未超標的4名幼兒中,2名女童是上述超標幼兒未上學的家屬,2名兒童來自涉事幼兒園實際控制人名下的另一幼兒園。
報告單顯示,兒童血鉛正常參考值應小于100微克/升。
另據報道,血鉛濃度是衡量兒童鉛中毒嚴重程度的重要指標。根據衛生部2006年發布的《兒童高鉛血癥和鉛中毒分級和處理原則》,若連續兩次靜脈血鉛水平達到或超過200微克/升,即可診斷為鉛中毒。依據具體數值,鉛中毒分為輕度(200至249微克/升)、中度(250至449微克/升)和重度(450微克/升及以上)。兒童鉛中毒通常伴有一些非特異性臨床表現,如腹部隱痛、便秘、貧血、多動、易激惹等。
血鉛超標的70名幼兒中,血鉛檢驗值206至249微克/升8人、255至294微克/升14人、305至349微克/升11人、353至399微克/升19人、400至448微克/升12人、466至479微克/升3人、大于500微克/升3人。其中,血鉛檢驗值最高為528微克/升。
血鉛檢驗為528微克/升的幼兒家長此前接到天水某部門工作人員口頭通知,她孩子集中血檢結果正常。但西安市中心醫院近日的血檢結果卻顯示孩子血鉛超標。
另據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有家長稱“不少孩子在天水的檢查結果被告知正常,但都沒有拿到正式檢驗單,只是電話或短信通知,家長們對結果不放心,才決定跨省治療。”
這名家長曾于7月4日上午11時左右收到天水方面的短信,被告知其孩子血鉛檢測值為“16.384微克/升”。然而,西安市中心醫院于同日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該患兒血鉛值高達“361微克/升”,遠超正常參考范圍0-100微克/升,兩地檢測結果相差約20倍。
天水市麥積區衛生健康局曾于7月3日公開通報稱,已對涉事幼兒園負責人立案偵查。對負有監管責任的相關部門將嚴肅追責。其他相關調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公開資料顯示,19年前,天水市也發生過類似事件。
2006年4月,央視曾報道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吳家河村200多名村民鉛超標事件。彼時,蘭州醫學微量研究所麥積區分所為53個孩子進行檢測,結果全部為鉛超標。麥積區政府有關部門認為該結果不具有權威性,邀請天水市疾控中心重新檢測,結果顯示,接受檢測的50名兒童中,除了1名兒童達到臨界值外,其余49名尿鉛檢測正常。
而村民在西安市中心醫院職業病科檢測的結果卻顯示,200余人中,共有211人鉛含量嚴重超標,其中68人被初步確定為鉛中毒。
如今,類似事件再次上演。“到現在已經過去數天了,檢測結果到底是什么,怎么還沒有權威的說法。再加上孩子在當地‘檢測結果正常’,整個調查和處置就讓人懷疑,當地是否在公正公平地進行調查處理,是否需要提級調查,就值得斟酌和研究。”極目新聞評論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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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
河北誠研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郭鵬超律師向“法度Law”表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的規定,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及時發聲,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對監測發現的政務輿情,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理,并通過發布權威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或吹風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進行回應。回應內容應圍繞輿論關注的焦點、熱點和關鍵問題,實事求是、言之有據、有的放矢,避免自說自話,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
“天水幼兒園大量幼兒血鉛異常事件在互聯網產生了較大影響,涉及公眾切身利益,涉事幼兒園是否存在嚴重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毒源是什么、權威檢測結果到底如何等問題,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回應社會和群眾關切。”郭鵬超律師說。
北京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魏景峰律師向“法度Law”分析認為,此事中衛健部門有責任組織專業的檢測和診療工作,然而,官方檢測結果久未公布,難免有效率低下、甚至缺乏公平性等嫌疑。若受害幼兒因此被延誤治療、影響身體健康,當地可能涉嫌瀆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被問責。
“若檢測機構存在故意出具虛假報告或因工作失誤導致檢測結果錯誤等情況,相關責任人可能涉及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或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等,需承擔法律責任。”魏景峰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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