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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十齡童救助貓頭鷹獲“重獎”
“阿姨,我們家來了一只貓頭鷹……”
7月2日晚9時5分,化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接到了一個稚嫩又略帶緊張的報警電話。
經了解,報警人是平定鎮翰堂小學10歲的小學生陳軒。當晚,他和弟弟獨自在家時,一只貓頭鷹突然“造訪”。面對這位“不速之客”,陳軒雖有些害怕,但想起學校里老師講過要保護野生動物,便立刻拿起電話撥打110報警求助。
接到110下派警情,化州市公安局平定派出所迅速響應,值班民警立即驅車趕往現場。
晚上9時27分,民警來到位于平定翰堂圩陳軒家中。在陳軒兄弟倆的指引下,民警來到其家中衣柜旁,看見一只貓頭鷹正在蜷縮在角落里。陳軒告訴民警,發現這只貓頭鷹后,兄弟倆雖然有點害怕,但平日里老師說要保護野生動物,所以打110報警后他們就細心守護在一旁,靜候民警到來。
民警戴上防護手套,小心翼翼地對貓頭鷹進行檢查。經確認,這只貓頭鷹身體健康,并無受傷跡象,應該是在覓食途中意外誤入居民家中。見貓頭鷹身體無恙,民警帶著它來到附近一處生態良好、適合生存的林地,將其放歸自然。
為表揚陳軒兄弟倆保護野生動物的善舉,7月4日,平定派出所所長謝秀雯和翰堂小學的老師專程來到陳軒家中,為兄弟倆頒發“保護動物小衛士”榮譽獎狀,并送上動物科普讀物等小禮物。
“你們發現貓頭鷹后冷靜報警,協助公安叔叔成功救助這只國家保護動物,大家都為你們的勇氣和責任感到驕傲!希望你們繼續當好保護野生動物的小衛士!”謝秀雯拉著兄弟倆的手,滿臉欣慰地說。
陳軒兄弟倆接過獎狀和禮物,臉上洋溢著自豪的笑容表示,“以后,我們還會繼續保護野生動物!”
陳軒兄弟倆用實際行動展現出新時代少年的責任擔當,為同齡人樹立了榜樣。民警與學校的聯動表揚,讓保護動物在孩子們心中深深扎根。相信在警民攜手、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圍下,會有越來越多的孩子加入保護野生動物的行列,共同守護我們美麗的生態家園。
科普小常識:貓頭鷹,亦被稱為“鸮”,因其臉部形態酷似貓而得名。這些鳥類白天常常在樹葉間安享靜謐的睡眠,直至夜幕低垂時才悄然出動,開始一天的覓食之旅。在森林中,它們是捕鼠的能手,以獨特的捕獵技巧著稱。貓頭鷹作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以其獨特的生活習性和神秘的夜行方式著稱,它們是生態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警方鄭重提醒:私自飼養、獵捕、買賣甚至食用貓頭鷹都是嚴格禁止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任何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這類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都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者,將面臨更長的刑期和罰款;情節特別嚴重者,甚至可能面臨沒收財產的處罰。(來源:化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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