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社交平臺,“19.9元開出高價甜品盲盒”的筆記點贊量過萬次,探店博主沉浸式拆盒的視頻播放量超百萬次。一種臨期食品盲盒,或者叫剩菜盲盒的東西正成為年輕人追捧的新消費方式。這一模式也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爭議,如保質期、儲存條件以及相關監管措施等。記者注意到,這些食品盲盒的包裝并沒有標明生產日期及保質期,但店員通常會現場提醒食用時間和保存方式。
年輕人追捧臨期食品盲盒,顯然是一種好現象,既節省了消費支出,也從中獲得新奇體驗。即這種盲盒既有實用價值,也能帶來情緒價值。對商家而言,則降低了庫存壓力,回籠了資金,提升了品牌形象。另外,還能避免食品浪費,可以說一舉多得。所以,越來越多的餐飲商家開始試水剩菜盲盒模式,將當天沒有賣完的食品打包出售;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不再顧忌消費體面,而是對臨期食品盲盒表現出極大興趣。
不過,自從臨期食品盲盒出現以來,始終伴隨著一個重要問題,即如何確保食品安全?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這是個最基本的常識。從理論上來說,臨期食品只要真正在保質期內,其食品安全是有保障的。但如果儲存方式不當,就有可能出現食品變質問題。如果某些商家將過期食品裝進盲盒當臨期食品賣,這無疑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從報道可知,臨期食品盲盒包裝上并未標明生產日期及保質期,令人憂慮。
眾所周知,判斷一種食品是否合格、是否安全,一個重要指標是,是否標明生產日期及保質期,以及是否在保質期內。當臨期食品盲盒沒有標明生產日期及保質期,一方面,消費者無法判斷其是否合格和安全,另一方面,不排除某些商家將過期食品裝進盲盒冒充臨期食品、合格食品。也就是說,臨期食品盲盒沒有標明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既影響消費者判斷和信心,也可能成為過期食品變相出售的一種操作方式。
雖然說,商家店員通常會現場提醒食用時間和保存方式,但這種提醒并不能替代法律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標明生產日期及保質期。而且,盲盒里的臨期食品到底是否在保質期內,不能全憑店員一張嘴隨口說,不排除某些店員是“彈簧嘴”——把已經過期的食品說成在什么時間內食用,營造出臨期食品的假象。雖然我們不宜懷疑商家店員會說謊,但某些商家在利益驅使下銷售過期食品的現象,在現實中并不少見。
我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四)保質期;(六)貯存條件。臨期食品以盲盒形式銷售,顯然是有包裝的,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在包裝上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這些關鍵信息,而不是由店員用嘴提醒。即便食品盲盒是一種新生事物,但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生產日期等標注不能游離在法律之外。
2023年6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的《盲盒經營行為規范指引(試行)》規定“盲盒經營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臨期食品盲盒,何談符合法律規定?從某種程度而言,臨期食品盲盒不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是某些商家預留的銷售過期食品的暗道,為食品安全埋下隱患。因此,消費者要慎購這種食品盲盒,平臺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使臨期食品盲盒沒有偏離法律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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