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蔣菡)近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的有關決策部署,嚴厲打擊產品質量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總局匯總整理6起典型案例并予以公布,警示生產銷售單位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積極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在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查處海南環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產品案中,2024年8月16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前往海口市秀英區某項目工地,對該工地正在使用的電力電纜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工地正在使用的電力電纜涉嫌存在質量問題。經抽樣檢驗,該工地正在使用的電力電纜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不合格。經查,該批電纜系海南環城電線電纜有限公司銷售給該工地,當事人共銷售給該工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產品1528米,貨值金額64.65萬元,違法所得6.36萬元。
2025年2月25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產品,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力電纜產品1528米、沒收違法所得6.36萬元、罰款113.13萬元(罰沒合計119.49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上海市楊浦區安城橋車行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中,2024年10月18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上海市楊浦區安城橋車行所銷售的“綠源”牌電動自行車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經檢測,被抽樣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蓄電池防篡改、照明項目不符合《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調查,當事人從“綠源”電動自行車經銷商處采購了4輛涉案電動自行車,貨值金額為0.87萬元。至案發,已售出1輛,違法所得700元。
2025年4月18日,上海市楊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作出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1輛、沒收違法所得700元和罰款1.74萬元(罰沒合計1.81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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