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電動自行車經營者的一封信
全市廣大電動自行車經營者:
2025年下半年,電動自行車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即將實施,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充電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為更加清晰地讓大家了解新的標準要求,規避經營風險,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市場監管部門特提醒如下:
一、新標準須知
(一)實施時間
9月1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正式實施。12月1日起,禁止銷售(GB 17761—2018)版的電動自行車。
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充電器應當經過CCC認證并標注CCC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主要變化
(1)整車質量:使用鉛酸蓄電池的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由55kg提升到63kg。(注意:使用其他類型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仍應≤55kg)
(2)腳踏騎行功能:對于僅具有電驅動功能的電動自行車,腳踏騎行裝置可自由設置。不再強制要求必須設置。(注意:使用電助力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應要具有腳踏騎行裝置)
(3)塑料占比:電動自行車使用的塑料的總質量要≤整車質量的5.5%。
(4)尺寸限制: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后視鏡及后視鏡連接桿)外由≤45cm更改為≤40cm。
(5)后視鏡:由不允許加裝改為鼓勵加裝后視鏡。
(6)整車編碼:應采用耐高溫永久性標識。
(7)制動性能:改善了制動性能要求,縮短了剎車距離。
(8)電動自行車性能:完善電動機性能要求,確保車輛爬坡能力的同時防治超速形式。
(9)防篡改要求:完善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落實互認協同及“一車一碼 一沖一碼”。
(10)北斗定位:增加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消費者可自由選擇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塊。
二、特別提醒
(一)12月1日后,禁止銷售舊標準車輛,廣大經營者要合理采購,以免積壓庫存,造成損失。
(二)嚴格進貨查驗制度,避免采購不符合新國標和CCC認證要求的產品。
(三)禁止銷售不符合CCC認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嚴禁非法改裝。
來源:廊坊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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