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這是每個駕駛員
都該牢記的安全準則
但總有人心存僥幸
不僅酒后駕車
還試圖用 “小聰明” 逃避處罰
結果只能是 “聰明反被聰明誤”
近日,朝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龍城大隊在中山大街附近道路開展酒醉駕查處統一行動。就在執勤警力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時,一輛白色機動車的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不遠處該車駕駛員在發現前方有執勤警力后,突然緊急靠邊停車,緊接著車內竟然上演了 “偷換駕駛員” 的戲碼。這一系列反常操作自然瞞不過民警的“火眼金睛”。
執勤警力立即上前詢問情況,并第一時間調取了周邊監控照片。通過監控畫面,民警迅速鎖定車內楊姓女子才是車輛的實際駕駛員。
隨后,現場民警對楊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5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在多條證據面前,楊某對自己的酒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遼寧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楊某被依法處以駕駛證暫扣 6 個月、罰款 2000 元的處罰。
朝陽交管提醒,酒醉駕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任何試圖逃避處罰的 “小動作” 都難逃法律的制裁,切勿心存僥幸,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來源:朝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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