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7月8日消息:如何發揮司法支持和監督仲裁的職能作用,助力加快上海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今天(7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舉行發布會,通報2020-2024年上海法院仲裁司法審查情況,并發布十個典型案例。
據悉,近五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2616件,受理申請仲裁保全案件6933件,案件數量整體呈現上升趨勢。其中,仲裁司法審查類案件從2020年的453件上升到2024年的634件,增幅明顯小于仲裁案件;仲裁保全類案件從2020年的834件上升到2024年的2337件,反映了上海法院對仲裁活動的支持力度。
近五年來,上海法院受理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中,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和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分別是1448件、占比55.35%和791件、占比30.24%。司法審查結果呈現“兩高兩低”特點,即確認仲裁協議有效率高(達93.5%)、承認(認可)和執行境外仲裁裁決率高(達97.92%),撤銷仲裁裁決率低(占0.14%)、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率低(占4.92%)。
仲裁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司法的支持與賦能。曹潔介紹,近年來,上海法院在依法辦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同時,穩步推進支持上海仲裁創新和國際化發展的各項工作舉措。
例如,上海法院優化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管轄機制,出臺調整關于仲裁司法審查案件集中管轄的相關規定,將普通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統一由上海國際商事法庭管轄,實現了集約化管理和專業化審判。創新有利于仲裁提質增效的支持機制,率先建立了仲裁財產保全在線辦理機制,2023年出臺全國首個關于開具調查令協助仲裁調查取證的試行辦法,推動矛盾糾紛解決。賦能訴訟與仲裁相銜接的商事糾紛多元解決機制,上線“上海法院國際商事一站式解紛平臺”,開通與仲裁機構之間的案件查詢、材料傳輸、在線申請等功能,成為上海特色“訴仲協同”模式的重要實踐范式。深化落實港澳仲裁司法協助安排,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同港澳特區政府達成的“安排”,有效保障港澳仲裁裁決的內地“流通”等。
為對接國際通行規則、保障《上海市推進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條例》關于臨時仲裁創新探索的落地實施,2024年6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涉“三特定”臨時仲裁司法案件集中管轄的規定,明確除金融糾紛的臨時仲裁司法審查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轄外,其他臨時仲裁司法審查由上海海事法院集中管轄,保證新類型仲裁司法案件辦理的程序規范和適法統一。
發布會上,金曉峰通報了十個典型案例情況。上海海事法院審結的某國際貿易公司與某貨運代理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案,對臨時仲裁中涉外因素判斷、臨時仲裁員選定等問題的認定規則進行闡釋。該案是全國首例確認臨時仲裁協議效力案,為臨時仲裁更廣泛地落地提供了穩定的司法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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