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一種
輕便的交通工具
為群眾出行帶來便利
暑期來臨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讓家長和交警蜀黍“操碎了心”
根據以往案例
不少未成年人
會在家長不注意的情況下
拿起家長的電動車或摩托車鑰匙
悄然出門
與此同時
危險也將伴隨而來
2025年7月5日20時30分許,大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雙廊中隊民警在武漢-大理(武大線)轄區路段進行夜間巡查時,發現幾名青少年駕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不僅未佩戴安全頭盔,且騎行速度較快,穿梭在車流中,情況十分危險。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下檢查。經詢問,兩名駕駛電動車的少年年僅15歲,是剛參加完中考的學生,趁家長不注意時,私自偷騎家中的電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兩名少年未滿法定年齡駕駛電動車上路,不僅違反了交通法規,也給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帶來了威脅。民警當場對兩名少年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詳細講解了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的危害及可能引發的嚴重后果,并聯系了其家長,要求家長作為監護人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類似事再次發生。
學生騎電動車常見的5大危險行為▼
一
不戴頭盔
一名未滿16周歲的少年騎行電動車載著同伴(均未佩戴頭盔)撞上路邊監控立柱,導致其摔掉2顆門牙。
對于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來說,安全頭盔是遇到危險時的一道重要防線。發生交通事故時,頭盔可以有效地保護頭部,騎乘電動車一定要自覺戴好安全頭盔。
二
闖紅燈
一名15歲女孩騎行電動車搭載8歲弟弟出行,經過路口時闖紅燈,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車發生碰撞,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受傷。
闖紅燈是危險系數極高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騎行闖紅燈對其他車輛和行人來說是“最意想不到的意外”,一旦遇到正在通行的車輛,難以有效采取避讓措施,極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
三
走機動車道、逆向行駛
一名中學生騎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闖紅燈、逆行,與一輛正常行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導致該學生身上多處擦傷。
部分學生在騎行時,或許會為了追求“速度”“方便”而做出走機動車道、逆行等違法行為。殊不知,電動車混行在機動車道里,可能導致機動車駕駛人無法及時采取有效避讓措施而引發交通事故。
四
違規載人
學生騎行電動車搭載同學,與另一名奔跑的學生發生剮蹭后,失去平衡撞向路人。
部分學生騎行電動車經常搭載其他同學,或者不好意思拒絕其他同學要求搭乘的請求,常有“一車載多人”的行為,導致車身重量增加,在危險時保持車輛平衡和剎車更加困難,增加了危險性。
五
駕駛違法改裝電動車
學生深夜結伴騎車變身“鬼火少年”,在馬路上玩“翹頭”,其中一名學生在飆車炫技期間摔破了頭。事后,交警找到涉事學生及其家長,就該事件進行談話教育。
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以風馳電掣的速度,故作炫酷的花式動作如“翹頭”、狂擰油門等,讓旁人看得膽戰心驚,被稱為“鬼火少年”。為了追求“刺激”,部分學生還會對車輛的車速和外觀進行改裝,以彰顯“個性”。
未成年駕駛電動自行車存在極大的風險,家長及學校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識教育,引導未成年人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出行
未成年人能否在道路上騎行,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騎行,即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上路行駛,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主要出于安全考慮,旨在保護未成年人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以下是中國法律對未成年人上路的相關規定:
① 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
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駕駛機動車。這意味著,任何類型的機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等,未成年人都不得駕駛。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最低年齡為18周歲。即使未成年人已經學會了駕駛技能,也必須年滿18周歲才能申請駕駛證,合法駕駛機動車。
② 駕駛非機動車
對于非機動車,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法律規定相對寬松,但也設定了年齡限制: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③ 法律責任
未成年人無證駕駛機動車屬于違法行為,將受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包括罰款、扣留車輛等。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未成年人駕駛非機動車違反年齡規定的,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例如警告、罰款等。
④ 監護人責任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防止未成年人違法駕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上路行駛。如果未成年人因違法駕駛造成交通事故,監護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即使未成年人已經達到了駕駛非機動車的法定年齡,也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上路行駛,并遵守交通規則。家長和學校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總而言之,法律對未成年人上路行駛有嚴格的限制,這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未成年人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家長和學校也應當加強教育和監管,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大理交警提醒各位家長朋友
交通安全關乎孩子
安全和家庭幸福
未滿16歲騎行電動車
屬于違法行為
家長 要對未成年的孩子
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并保管好車輛鑰匙
供稿丨杜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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