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依法適用速裁程序
對一起公職人員涉危險駕駛罪
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原五指山市圖書館館長葉某
當庭受審并當庭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經查明,2025年6月10日18時許,被告人葉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五指山市某飯店吃飯并飲酒。當天22時許用餐結束后,葉某便駕駛小型轎車返回家中。葉某行駛至小區門口路段時,撞到小區門口道閘柱,造成車輛及道閘柱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五指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民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經調查發現,葉某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之后葉某被帶至海南省第二人民醫院提取血液,后五指山市公安局民警將葉某的血液送檢。經檢驗,葉某血液中的乙醇(酒精)含量是218.9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
被告人葉某對指控事實、罪名
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
認罪認罰且簽字具結
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當庭表示悔恨
該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在綜合考量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
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基礎上
法庭對被告人當庭宣判
現場宣判被告人葉某
犯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
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來源:五指山法院
編輯:戴玉春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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